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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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的50%;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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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往所在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30日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限制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将自2018年6月26日(含)起取消上述金额的限制。
(5)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3月30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6月21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26号《关于准予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017,131.11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17,131.11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2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3月12日17:00截止,审议《关于终止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3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3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骏盈货币A;中欧骏盈货币B。
基金代码:001787;001788。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24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18年3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中欧骏盈货币A20,728.56份;中欧骏盈货币B 53,214,071.98份。
5、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6、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1)利率预期与目标剩余期限管理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跟踪分析,预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预测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根据对宏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来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在预计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定量方法,综合分析收益率曲线、流动性、信用风险,评估个券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4)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
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即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资金面的分析,匹配各期限的回购与债券品种的到期日,实现现金流的有效管理。
(6)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7、业绩比较基准:同期7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9、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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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关于终止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3月15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3月15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30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中10,000.27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余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30日),本基金清算期间产生的部分应收活期存款利息尚未收回,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2月7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2018年3月14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应收利息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42,440.68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33,225.26元已于2018年3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应收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息人民币9,169.50元已于2018年3月16日划入托管账户。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5.92元已于2018年3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清算期间共产生产生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1,554.23 元,其中人民币1,533.80元已于2018年3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剩余人民币20.37元于清算终止日前未支付;应收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息人民币1,528.27元已于2018年3月16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9,200,348.80元。全部为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已于2018年3月16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42.3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15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061.52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020.5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05.99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2,675.6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9日和2018年3月30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7,845.79元,其中预提审计费用人民币10,000.27元,作为部分清算费用,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预提账户维护费人民币7,200.72元已于2018年3月29日支付。其中应付汇划费用人民币644.80元在清算期间未支付,挂账在基金账户中。
4、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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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3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
(2)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共同承担。
5、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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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3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3,789.26元。清算起始日2018年3月14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