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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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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启动
新版基金上市协议签署工作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浦泓毅

6月20日,深交所举办了富国1000和东证创优两只基金的上市仪式,正式启动新版《基金上市协议》签署工作。富国基金公司董事长、东方红资管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高管参加仪式,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出席仪式。

前期,深交所已平稳启动了新版证券上市协议及新版公司债券上市协议的签署工作。本次深交所和已上市基金的管理人签署新版《基金上市协议》,这是深交所补齐制度短板,夯实监管基础,体现契约精神,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版《基金上市协议》对原协议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丰富交易所自律监管手段。明确交易所可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检查的方式措施;规定基金管理人违反规则协议的,交易所可收取惩罚性违约金。二是充实信息披露监管依据。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三是体现契约精神,突出交易所自律管理属性。明确交易所为基金的认购、上市交易、申购赎回、停复牌及信息披露等业务办理提供设施、咨询以及培训等服务便利。

新版《基金上市协议》还调整了争议解决条款,基金管理人可选择有管辖权法院起诉或仲裁院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四是明确内部救济机制,提高自律监管公正性和透明度。新版《基金上市协议》规定,深交所建立自律监管内部救济制度,保障基金管理人对深交所相关重大自律监管决定申请听证、复核的权利。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各项要求,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核心平台作用,努力将深交所基金市场建设成具有创新特色的一站式全球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平台,实现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市场均衡发展,推动形成领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打造国际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