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China Construction Second Engineering Bureau Co., Ltd.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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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Construction Second Engineering Bureau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中建二局大厦15层
邮政编码:10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4296D
联系电话:010-51816735
传真:010-51816644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设;核电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成品的制作;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公路施工;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钢模板机具的设计、加工、销售、租赁;工业筑炉;建筑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年2月26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一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8年3月7日,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建二局注册发行永续债的批复》(中建股金字[2018]275号),中国建筑同意发行人注册并发行不超过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6月11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8]948号”批复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和代码:本期品种一简称为“18建二Y1”,债券代码为“143984”;品种二简称为“18建二Y2”,债券代码为“14398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本期债券品种二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累计计息金额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财政部令第33号)和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财会【2014】2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财政部令第33号)和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财会【2014】2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6月26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在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6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81600001040016653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6月21日。
发行首日:2018年6月2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6日,共2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中建二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
联系人:王伟、刘快乐
联系电话:010-51816833
传真:010-51816851
邮政编码:100160
(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朱 军、蔡林峰、刘乃嘉
联系电话:010-6083 3551、6083 8692
传真:010-6083 3504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负责人:罗会远
经办律师: 唐申秋,王浩
联系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四)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负责人:李丹
联系人:彭啸风、丁然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邮政编码:20002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曹梅芳、刘春天
联系电话:021-6033 0988
传真:021-6033 0991
(六)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 8101 8700 0000 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 0001 1681
联系人:王艳艳、朱 军、蔡林峰、刘乃嘉
联系电话:010-6083 3551、6083 8692
传真:010-6083 3504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81600001040016653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理事长:吴清
电话:021-6880 8888
传真:021-6880 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负责人:聂 燕
电话:021-5870 8888
传真:021-5889 9400
邮政编码:20012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中信证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经核查,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极小,违约风险极小。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力极强,对公司支持力度大、项目储备充沛及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等正面因素为其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提供的有力支持。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房建市场竞争激烈、海外业务面临政治、汇率及突发性事件风险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1)正面
1)控股股东实力极强,对发行人支持力度大。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也是全球最大的住宅工程建造商,2017年分别位列“ENR国际承包商250强”第11位和“ENR全球承包商250强”第1位。中建股份在资金、业务和技术等方面对公司给予较大支持,经多次增资,截至2017年末公司实收资本已增至50.00亿元,资本实力得到极大充盈。
2)新签合同额不断提升,项目储备充沛。发行人施工资质较为齐备且资质水平高(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承揽能力强,近年签约合同规模不断上升。2015~2017年发行人新签合同额分别为2,068亿元、2,298亿元和2,679亿元,充沛的项目储备对发行人未来稳定经营形成有力支撑。
3)业务结构逐步优化。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保持高速增长背景下,发行人凭借其极强的技术实力及施工管理经验,承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大幅提升,2015~2017年该板块新签合同额分别为408亿元、553亿元和673亿元,业务结构多元发展,一定程度降低房建市场波动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4)收入规模稳步增长,盈利水平有效提升。近年随着项目承揽能力的增强及承揽规模的快速上升,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7年营收规模达1,095.28亿元,同比增长2.43%,同时带动整体盈利水平提升,全年实现净利润24.92亿元,同比增长23.97%。
(2)关注
1)房建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屋建筑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但受该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影响,行业竞争激烈负面影响业内企业盈利水平的提升。
2)海外业务面临政治、汇率及突发性事件风险。未来公司在巩固南非和东南亚市场区域的基础上,将紧跟“一带一路”战略,开拓东非和南亚等地区业务渠道,但海外工程业务面临一定汇率波动、政治动荡及突发性事件风险,且该类风险控制难度高于国内市场,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面临挑战。
3)资产负债率高位运行。2015~2017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70%、86.32%和84.63%,处于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基础设施投资业务的发展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进,公司的负债水平或仍将维持高位。
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受工程款结算时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业务资金投入较大的影响,公司近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波动态势,2015~2017年分别为40.49亿元、44.88亿元和-12.60亿元,其中2017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总债务和经营活动净现金/利息支出分别为-0.09倍和-1.79倍,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本息的保障程度下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以及递延支付利息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银行授信额度609.11亿元,其中,未使用银行授信424.7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84.41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处于存续期内的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处于存续期内的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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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本息的情况。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累计发行16亿元中期票据,如发行人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的累计最高公司债券余额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表2-2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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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到期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Construction Second Engineering Bureau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中建二局大厦15层
邮政编码:10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4296D
联系电话:010-51816735
传真:010-51816644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设;核电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成品的制作;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公路施工;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钢模板机具的设计、加工、销售、租赁;工业筑炉;建筑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是由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变更为现名称)出资并于1980年在唐山市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历史沿革如下:
2007年9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上市的批复》,中建总进行了整体改制,成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总将中建二局改制为中建股份全资持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持有中建二局的权益投入中建股份,中建二局的股东由中建总变更为中建股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57万元。
2008年12月,中建股份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3,857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资字[2008]323号。
2009年12月,中建股份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18,857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企字[2009]406号。
2011年8月,中建股份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83,857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企字[2011]276号。
2014年11月,中建股份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87,799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企字[2014]545号。
2015年2月,中建股份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267,799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企字[2015]62号。
2015年12月,中建股份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287,529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企字[2015]705号。
2016年10月,中建股份再次对发行人增资,将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00万元。股东批文文号:中建股企字[2016]684号。
截至目前,发行人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3-1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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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3个管理委员会、公司组织结构的主体由21个管理部门组成,各管理委员会、管理部门职能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投资发展部,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高管人事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性工作,高管人事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程序;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提出建议。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部,主要职能包括:审议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监督企业审计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审阅审计报告,提出指导意见;监督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定期或不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对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审定并监督公司及出资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审计质量、更换和报酬支付办法;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内设部门情况如下:
1、办公室
办公室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对公司整体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发挥综合协调和服务作用,确保公司及总部高效、规范、有序运转。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与总经理办公室合署组成。办公室主任由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董事会会议筹备,董事会日常会议资料管理;负责董事会的组织工作,包括议题收集、选择、会议前期沟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地点选择、会议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局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事项相关资料的收集、检查、跟踪;负责董事会对外重大信息披露;负责督办董事长、各董事批示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董事会的日常联系、接待等工作,并为董事工作提供服务事项;负责董事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年度工作会;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工作,包括议题收集、选择、会议前期沟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地点选择、会议服务等工作;负责汇总各部室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生成滚动的综合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负责跟踪各项关于总经理层日常沟通、决策机制决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总经理层,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负责组织总经理专题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负责组织部门经理例会;协助专业部门组织全局专业性会议;负责重要文件转发、传达、起草、汇总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纪要的文字审核工作;负责撰写年度行政工作报告、半年度行政工作报告;负责行政领导工作报告、讲话稿的撰写审核工作;负责各项情况简报的文字审核工作;负责上级来我局进行调研工作的行政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负责向上级单位呈递行政报告的撰写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文件,行政部门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的调研工作,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年度行政工作报告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负责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对办公所需资源、能源及产生的废弃物、电梯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进行控制;负责部门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和轮换;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总部固定资产(房产、车辆、复印机等)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文印、收发、交通、通讯及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总部的基建和后勤事务工作,做好后勤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总部保卫、消防管理、户籍管理和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总部环境综合整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签约的重点项目和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消防工作等进行监控;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的(信息化建设部分)定期研究和动态修订;参与制定年度信息建设费用预算及控制调整计划;统筹安排局内部网络及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总部计算机相关设备的设置、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及局网站建设工作;
2、企划部
企划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健全的企业规划制度,做好内外环境分析、竞争结构分析、专项调研等系列战略研究,提出战略总体规划。
主要职责:负责局整体战略规划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制定局战略实施评价体系,并定期进行战略实施阶段性总结分析,研究重大事件对战略的影响,编撰分析报告,周期性修订战略规划,使之及时适应内外部形势的变化;负责指导和支持局下属单位编制战略规划并协调其战略规划的滚动调整;协调各专项规划的滚动修订,指导和支持局总部各部门定期研究调整专项规划,对阶段性的专项战略实施情况和内外部形势的变化进行研究;牵头负责战略评估,对不符合战略规划的投资、撤资等重大经营活动,做专项研究,并提交高层管理决策,及时纠正战略实施中的偏差;负责战略目标分解和战略绩效评估,把战略目标分解到各公司和各部门,建立和维护战略绩效管理机制;负责以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指导和支持各部门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到年度的实际工作中;负责制定、修订、推行企业重组与改制专项规划,推动落实整体战略布局的调整落实;负责局属各机构改制、改组等改革工作;负责全局各级各类机构设立事项的论证、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局总部各部门职责的确定和调整工作,并提出优化建议。
3、人力资源部
在公司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制定并定期修订人力资源专项规划,组织并实施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制定并完善人力资源各项管理制度。
主要职责:负责局管领导岗位人员的培养、选拔、考核、任免管理;负责员工队伍建设、员工招聘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负责岗位评估管理工作,定编定岗,编制和修订岗位说明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员工考核制度及薪酬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年度工资总额、人工成本控制计划和调整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等福利待遇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局年度员工培训费用控制计划和调整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教育培训方案;负责组织和指导局系统专业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认证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局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局总部机关员工招聘与配置、劳动合同管理、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教育培训、考勤与请休假及等工作;负责与上级单位及地方劳动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资金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研究资金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分析金融市场,制定资金综合平衡专项规划,为公司财务规划和融资计划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修订和推行全局资金集中管理方案。资金部下属相对独立的资金运行机构——结算中心,其人员日常管理由资金部负责。
资金部主要职责:充分利用融资工具进行融资,保证全局的资金链条畅通;通过全面预算管理,落实总公司下达的预算指标和全局阶段性战略目标;负责银行借款和或有债务风险的归口管理,定期对直接开立的或有负债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负责对全局资产负债进行管理,协助财务部做好年度债务预算的组织、汇总、审核、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分析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总部现金流量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贷款担保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负责综合授信、贷款担保、工程保函、信贷证明、保函承诺书、资信证明等或有负债的开具、撤销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费和投资收益的收缴政策,拟定收缴方案并做好货币资金的收取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好以中建二局名义施工项目的工程款收付工作;负责总部的费用预算的下发和日常控制工作;
结算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局资金安全,快捷调动资金,促进企业内部资金融通,建立反应迅速的资金管理机制;负责全局资金往来与银行存款的业务管理及核算;负责掌控各单位资金动态,定期向有关领导提供结算中心资金信息,为企业领导及时做出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负责监控各单位资金流向,防止资金体外循环;负责网上银行的推广工作,组织局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资金集中相关报表的收集、整理及对各单位资金集中率、上存率的考核;负责内部存款单位存贷款计息工作,编制结算中心的会计报表;负责协调各存款单位的日常货币资金收付工作,做好全局资金的调剂工作和理财工作,协助做好企业与各银行的融资工作。
5、财务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修订和推行全局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专项规划,完成日常、年度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年度财务决算办法,组织部署各类会计报表的汇总及合并,组织中介机构的社会审计;负责财务、会计信息指标的设计与管理;负责综合成本、利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预测及控制;负责局总部税务登记、税收安排及税款申报、预缴和清算,协调所属公司(厂)有关涉税事项;负责公司总部费用日常报销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养老保险基金、医保基金、失业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监管;负责协调、统一公司经济类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数据信息服务;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财务内控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局财务系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公司总部会计档案建立与保管,指导全局会计档案的管理;负责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联络。
6、市场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研究国内市场动态及走势、分析相关产业市场状况及发展趋势,预测评估业务发展潜在的行业、市场和竞争环境,对市场、公司未来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年度经营费用、公关费用预算及控制调整计划;负责以公司名义对接高端客户,承接大项目;负责汇总各区域重要客户的名单,并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大客户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大客户档案的建立、管理及大客户关系的维护;负责局管项目投标的前期工作;负责深入了解全局各重点项目运作情况,及时指导支援项目运作,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重要业主公关工作;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工程承包市场开拓及内部竞争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营销工作业务;负责以局本部名义投标工程的资格预审,并指导检查基层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下属公司对局资质及品牌使用的审批、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7、合约估算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制定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专项规划和项目管理专项规划中与合约和项目成本管理相关的内容,推动这些制度在全局的贯彻落实,增强合约管理能力。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局范围的合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负责对局重点工程的执行结果建立数据库;负责收集局工程所在地有关经济,合同等政府的相关文件并随时进行整理、汇总、评审、更新;负责对全局工程预结算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对局管重点工程的结算指导及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检查工程成本管理与相关制度的符合程度;参与局总部国内重大工程的招标书与投标书审核,按授权管理办法负责局总部国内重大工程合同的评审组织管理并对局属分公司的合同评审及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以局名义签约的国内重大工程合同的签约,交底,重大变更,重要事项的内外部沟通等工作;负责组建临时工作组承担局管重大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制定并按照局年度清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或协调对子公司、分公司和重点工程拖欠款的清欠工作。
8、工程管理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制定项目管理专项规划并通过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制定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的专项标准并予以推广,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的施工机械及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机械评估工作,并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购置、转让、报废的处置工作;负责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各单位供应商选择评价、物资采购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负责公司劳务管理工作,组织劳务招投标工作,对分公司劳务选择与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检查及综合考评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公司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机械设备装备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制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考核办法以及相关指导性文件;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检查及综合考评工作,分析公司项目管理的现状并定期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组织对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负责对工期、业主满意度目标和环境目标的编制与管理;负责对分公司的过程监控、项目管理、竣工验收、保修服务、重要环境因素、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9、质量安全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并对各项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临时工作组管理,落实局总部负责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创高优工作,制定、展开及考核全局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考核,组织处理顾客投诉中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组织对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考核与改进,对分公司重大危险因素应急准备和响应进行检查、评价;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组织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工作;建立竣工工程业绩数据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投标资格预审、投标及签约评审等有关工作;负责建立总部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台帐,并对分公司监测装置的控制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的考核。
10、生产资源管理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局的生产材料与物资、机械设备以及劳务等资源的集中广利平台的业务体系,全面馆里局属各单位的相关业务,组织社会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和完善生产物资采购管控与集中采购和劳务资源开发两个资源管控平台,实施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资源管控平台运营规则与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业务流程运行、采购与招投标、目标与责任、考评与奖罚等管理机制;负责指导和督促局属各单位建立对应的管理平台与运营机制,形成有效、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与考评考核体系;负责深入研究市场、行业与系统的资源环境,研究相关政策与运作规则,总结、改进和提升管控的模式与方法,建立资源基地与供应商数据库;负责研究制定与局资源管理发展相关的政策、规划与发展目标。
11、科技部(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健全完整的企业信息管理体系,为各项决策监控提供信息支持,构建技术研发、科技管理、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技术创新平台,形成科技创新推广中心,为公司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主要职责:负责科技体系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局系统内的科技攻关项目管理,以及项目组工作成果的应用;负责国家级研发项目、企业自主开发项目的立项课题策划、论证、申请,批准项目组织开发研究;负责上级科技奖励项目、工法、专利申报、评审;负责国家级、总公司及局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立项、实施、检查、验收;负责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与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性技术、关键技术及新一代产品的研发工作;负责专利技术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奖励与推广工作;负责引进技术的论证、消化、吸收和创新;负责国际国内的技术交流、合作及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技术人才资源库的建立;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经费支出及项目验收工作;负责收集、审批和监督实施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参与、组织以局名义投标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答辩及技术交底等工作;负责局级以上等级科技示范工程的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组织局工艺标准、工法的编制、评审、申报、发布及推广和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技术信息的识别、收集、内外沟通工作,对局属单位的技术文件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负责优秀工程技术人员、优秀科技论文的评选、奖励;参加局组织的重点工程检查,对下属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12、法律事务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治企的法制管理体系,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证。
主要职责: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负责参与合同管理,参与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文本起草、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参与招投标评审、合同评审、合同履行过程监控,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活动;参加与企业的分立、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改制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收集、跟踪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修订,更新和完善企业法律法规管理工作;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负责全局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特重大案件的管理与考核。参与授权管理,负责日常授权行为合法性审查。
13、投资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制定局房地产业、工业生产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并协调、督促和落实,把握产业发展的政策、方针和方向,为公司投资决策做出合理依据。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局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及报批手续,组织项目的验收与后评估等工作;负责对公司重点(房地产、工业、BT/BOT等)投资项目及局直接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负责该类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控;负责协调落实房地产业的年度投资计划与自有土地开发计划;负责对房地产企业运营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落实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局房地产、工业生产及服务业企业管理制度;负责归口管理局属(施工及设计单位外)房地产、工业生产及服务业等企业和单位;对实业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服务,协调解决专项事宜;负责把握房地产、工业生产及服务业企业经营方向及状况,为局决策层提供决定企业发展的决策依据;负责局房地产、工业生产及服务业等企业和单位的经营统计报表汇总、经营活动中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局资产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和管理,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协助组织局资产产权完善、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方案,为局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局总部经营性资产(房产及地产)的租赁或委托经营工作;进行资产台账与经营报表管理;负责筹备、组织全局房地产开发、工业生产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工作会议;
14、党委工作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制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规划,切实落实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为公司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各类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协调、配合党群各部门开展党群系统各方面的工作;.负责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及时、正确处理职工群众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局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委全委(扩大)会、常委会、党群系统工作部门例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及各会议决定的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全局共青团系统建设,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负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企业文化建设载体,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各类新闻媒体上有关本单位报道的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负责全局政工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工会的建设及日常工作。
15、纪检监察部
根据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监察专项规划制度,及时优化专项规划的内容,制定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的效能监察工作发展规划,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
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报表的资料收集、统计、汇总和上报;负责局总部直接立案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下级单位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的督办、指导和帮助;负责查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公司系统的大案要案;协助党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负责与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
16、工会工作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贯彻共建共享指导思想,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作用,不断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和完善协调的劳动关系体系,为公司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会工作的交流研讨,局属单位工会工作的调研、竞赛、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组织职工参与企业厂务公开、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调解职工劳动争议;建立局及下属单位工会财务工作的监督保证制度,定期开展工会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活动;负责做好职工劳动保护、生活保障、女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外施队的工会建设和项目工会联合会建设,加强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17、审计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审计规章管理制度,对全局各企业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各项制度安全有效运行。
主要职责:负责对局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效益实现情况进行资产损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法纪专项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负责对局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中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局直营重大项目实施审计;负责对局及所下属单位预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它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局总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局及所属单位管理体制及机制运营模式进行评价;负责组织与编报国务院国企监事会需要的企业基础材料;负责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交流,做好局审计系统人员培训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单位和局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18、离退休工作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健全离退休同志管理和服务制度,确保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严格落实。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生活,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负责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医保社会化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反馈;负责局总部离退休(内退)职工、家属医药费及补充医保费用的审核、登录、报送、发放、邮寄等工作;负责唐山和北京通州两地离退休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及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老同志家庭做好突发急病送诊和后事处理工作;负责使用好离退休各项经费;负责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集中学习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组织安排好老同志的参观疗养;做好离休干部每年一次、退休职工不定期体检的组织及后续保健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病理档案;负责老年书画研究会、金秋诗社、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反馈离退休工作动态及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19、基础设施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发展思路,积极为“十二五”期间扩大基础设施类收入占比作出努力。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中建二局系统基础设施业务的发展规划,承担中建二局“十一五”期间经营结构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调整的任务;负责代表中建二局对接中建总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中建总公司路桥公司)、对接交通、市政、铁路等政府部门,掌握行业政策、法规和商业信息,推动局进入大交通行业;负责调查和分析基础设施市场的发展走势,国家和地方投资方向,选择二局基础设施的主攻方局,对接大业主,抓好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尤其是路桥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和跟踪,组织和协调局系统内外部资源,从高端切入,组织和参与重大项目的投标,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基础设施经营业务;负责调查和盘点局内部优良的基础设施施工管理资源,整合内部资源,在用足用好中建总公司公路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同时,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整合全局路桥资源,实现局增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确保我局进入路桥市场有更多的经营权和自主权;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基础设施业务,配合局人力资源部,抓好局基础设施技术、管理和营销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完善局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管理机制,确保基础设施业务的经营发展质量。
20、国际工程事业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推进局新产业结构的发展,充分发挥驻外单位的积极性和优势,尽快做大做强海外业务。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中国建筑海外事业部,研究和落实中国建筑的海外发展战略与规划,为公司海外机构与业务的发展拓展商机、寻求政策、市场与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与支撑条件,办理对口管理业务与报批事项的各项手续;负责局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局海外业务发展专项规划与侧罗,并负责指导各海外机构组织、落实与实施;负责与局各相关部门对接,落实解决国外市场经营、项目运营、资源配置等发展需求提供支持、服务与协调;负责重点研究和做好海外市场与业务的快速发展,重点研究和做好海外项目运营与管理水平的快速提升;负责重点协助局人力资源部研究和做好海外经营管理团队的平台、用人机制与薪酬体系的建设工作。
21、建机事业部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把握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建机产品需求增大的有力时机,进一步加强我局建机业务专业化和集约化管理,做强做大建机业务特色版块。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局建机业务的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定《组建中建建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承担做强做大我局建机业务的任务;负责代表局对接相关政府部门、专业协会,掌握行业政策、法规和商业信息,推动局做大做强建机业务;负责在局授权范围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局属建机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组织和督促落实新目标市场开拓、产品升级换代、人才开发与培养及局支持建机业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专项工作;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办公资源的控制、废弃物处置、办公活动中自身安全防护和改进。
(二)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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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发行人拥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半数及半数以下但纳入合并口径的原因:
1.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中国建筑签订的《一致行动函》,中国建筑承诺就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方面与发行人保持一致,故发行人实质拥有的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发行人实质控制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中建廊坊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中建廊坊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另两位股东中国建筑及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一致行动函》,中国建筑及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就中建廊坊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故发行人实质拥有的中建廊坊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发行人实质控制中建廊坊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2: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于2018年1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
注册资金: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庆国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地址为郑州市花园路39号招银大厦22层。公司主营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大型机械化土石方工程,大型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和安装,装饰工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56,635.99万元,负债总额706,509.9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67,202.61万元,净利润-641.50万元。
该公司2017年中期有亏损项目结算完毕,下半年是施工作业的黄金期,随施工产值的大量输出,多个项目产生的利润之和,已接近盈亏平衡。
2、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52年12月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晓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三公司具有房屋建筑特级资质,集工程总承包、机电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施工等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年平均施工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年合同额200亿以上,现有职工3,986人,具有高级职称234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41,751.28万元,负债总额1,110,404.00万元。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1,365.40万元,净利润51,945.04万元。
3、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0年9月
注册资金:1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超权
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土木公司”。现经营场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21号。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有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总承包能力,具有火电、水电、矿山、机场、码头等大型建设项目土石方场平已经爆破与拆除、地基基础、水工大坝工程建筑承包施工能力,兼营钢结构、机械租赁等业务。多年来,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形成的爆破技术、大面积场平技术、软基础处理技术、深基础开挖技术和多种材料建筑水工大坝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全面掌握先进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公司拥有《深孔预裂爆破》、《多排微差挤压深孔爆破》、《中断级配沥青砼反虑层》3个国家一级施工法。10项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0项工程获得市局级优质工程奖,获得了30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1,006.22万元,负债总额308,529.4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802.28万元,净利润-3,698.73万元。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亏损的原因为前期PPP项目投入较大,尚未进入运营期,因此出现较大亏损。
4、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7月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立功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地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31号新天地科技大厦。四公司拥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搅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装饰工程二级等资质。现在职工1,487人,管理人员1,140人,其中高级职称118人,中级职称698人,大型机械设备338台套,机械装备率5.16KW/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4,424.66万元,负债总额483,265.8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9,859.56万元,净利润499.73万元。该公司以发行人母公司名义承接项目较多,此部分项目收入体现在母公司报表,而管理费用等刚性支出则在该公司报表体现,因此报表口径显示利润为负。如此部分项目合并进该公司报表,则利润为正。
5、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3月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广玉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1号楼。安装公司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A级锅炉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专业资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公司资产总额达410,644.68万元,负债总额380,179.4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947.11万元,净利润8,779.99万元。
6、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
注册资金:10,939.57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贵堂
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建筑施工机械及专用车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与安装的专业化公司。公司是按照中国建筑“专业化”发展战略,以重庆中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建二局洛阳机械有限公司和唐山中建二局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为基础,集中优质资源,建设而成的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企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498.99万元,负债总额96,653.2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91.19万元,净利润-1,020.14万元。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亏损的原因为当年研发投入较大,且子公司进行新业务的拓展,因此出现暂时亏损。
7、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8月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建波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1号楼中建二局商务大厦。装饰公司经建设部核准,拥有建筑装饰施工壹级资质、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施工贰级、机电部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达90,036.79万元,负债总额达79,930.8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149.80万元,净利润2,215.48万元。
8、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9月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学然
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1号楼。北京中建地产是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之一,目前在手项目有五个,分别是燕郊北欧橄榄谷、唐山建瑞花苑、唐山中建·御邸世家、廊坊中建·御澜华府、包头中建·御澜世家。土地储备共计8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数十亿元。地产公司业务区域定位为“四线五点”,即以北京、唐山、石家庄、廊坊、包头五座城市为支撑点,以京沈高速、京津高速、京石高速、京藏四条高速公路沿线二、三线城市为战略布局方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达1,025,689.46万元,负债总额958,509.4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025.16万元,净利润5,852.71万元。
9、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6月
注册资金: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昌波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二局的全资子公司,现经营场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蝉北里21号。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由中建二局控股、香港保华建筑集团参股的中外合资公司。中建二局一公司具有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电梯安装、起重设备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整合型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信用等级常年保持AAA。中建二局一公司曾获得6项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和上百项省市级奖项,多次获得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首都文明单位称号、北京市建筑业十佳企业、首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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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