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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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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码:2018-066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4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爱文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

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334,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4.50-0.067=4.433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33元/股。

同时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拟激励对象刘嘉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刘嘉慧女士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不向其授予原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另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个别拟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1.70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80人调整为23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937.44万股调整为749.7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由894.10万股调整为706.40万股,预留份额不变仍为43.34万股。

另外,公司2018年4月21日首次公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序号261的姓名应由“马峰”更正为“马锋”,序号263的姓名应由“涂其冲”更正为“涂齐冲”。前述更正事项确为纠正工作人员笔误造成的错误,不存在人员变更的情况。

除上述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董事辛全忠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6月19日为授予日,授予236名激励对象7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辛全忠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码:2018-067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4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36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236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4.433元/股的价格向236名激励对象授予7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码:2018-068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10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 调整事项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334,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4.50-0.067=4.433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33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拟激励对象刘嘉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刘嘉慧女士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不向其授予原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另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个别拟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1.70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80人调整为23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937.44万股调整为749.7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由894.10万股调整为706.40万股,预留份额不变仍为43.34万股。

另外,公司2018年4月21日首次公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序号261的姓名应由“马峰”更正为“马峰”,序号263的姓名应由“涂其冲”更正为“涂齐冲”。前述更正事项确为纠正工作人员笔误造成的错误,不存在人员变更的情况。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授予激励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码:2018-069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36名激励对象7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280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4、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5、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50元。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10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334,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4.50-0.067=4.433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33元/股。

2、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拟激励对象刘嘉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刘嘉慧女士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不向其授予原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另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个别拟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1.70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80人调整为23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937.44万股调整为749.7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由894.10万股调整为706.40万股,预留份额不变仍为43.34万股。

另外,公司2018年4月21日首次公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序号261的姓名应由“马峰”更正为“马锋”,序号263的姓名应由“涂其冲”更正为“涂齐冲”。前述更正事项确为纠正工作人员笔误造成的错误,不存在人员变更的情况。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43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236人,首次授予数量706.40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不含预留部分):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179.51万元,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36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236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以4.433元/股的价格向236名激励对象授予7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并同意以4.433元/股向236名激励对象授予7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授予激励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快意电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调整及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快意电梯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公告编号:2018-070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2,000万元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创富理财宝盈6号理财产品

2018年6月15日,公司通过柜台操作购买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创富理财宝盈6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创富理财宝盈6号185天第15期(保本)

2.预期最高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约4.65%

3.起息日:2018年06月19日

4.到期日:2018年12月21日

5.期限:185天

6.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7.产品币种:人民币

8.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投资范围:债券、存款、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等

11.资金到账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12.关联关系:不存在

(二)购买1,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8 年6月15日,公司通过柜台操作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预期最高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约3.50%

3.起息日:2018 年06月16日

4.到期日:2018 年12月14日

5.期限:181天

6.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7.产品币种:人民币

8.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投资范围:债券、存款、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等

11.资金到账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12.关联关系:不存在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风险采取下述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5.当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45亿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一)相关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