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兴安、财务负责人萧志仁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该股份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黄兴安先生、萧志仁先生减持股份计划,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各自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万股,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黄兴安先生2017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萧志仁先生未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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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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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黄兴安先生实施了减持,萧志仁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黄兴安先生实施了减持,萧志仁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