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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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6日起,暂停接受对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通C类份额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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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转换业务的适用基金、办理时间
本公司开通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份额”)与已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期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4、公告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柜台直销。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8年6月26日
至7月2日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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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及转换确认原则
本基金设定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包括该日)之间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后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第 6 个月的对应日(不包括该日),以此类推。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3月2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6月25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2018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9月25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对持有期不足一个封闭期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到7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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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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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转换业务
1、转换份额限制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2、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注: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深圳直销中心已开通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已开通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A类基金份额)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
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即A/C类)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327、C类006065)。
二、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与不同基金间相互转换的业务规则一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1、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2、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因此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的规则为:
1、当由A类份额转换为C类份额时,本公司按持有期收取相应A类份额的赎回费,且前期收取的A类份额的前端认/申购费不予退还,本公司确认转换成功后将从转换后的C类份额中按日计提销售服务费;
2、当由C类份额转换为A类份额时,本公司按持有期收取相应C类份额的赎回费,且将根据A类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扣收对应A类份额的申购费,确认转换成功后将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三、重要提示
1、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相互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基金份额相互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数额限制,基金相互转换转出后,原持有期限将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2、投资者提交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申请时,本公司将自动识别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时间,按每笔交易的具体时间来计算持有期限,本公司会采取先进先出法,即先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会先转换,按不同的持有期限分别计算并收取赎回费。
3、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相互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份额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处于可申购状态。
4、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相互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5、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柜台直销)已开通本基金A类份额的转换业务,并将于2018年6月26日开通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