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公司新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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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宁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姚春德先生、独立董事陈星照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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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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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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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易双洲、杨北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 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类凭证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
一、近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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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9,5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