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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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8年6月22日经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