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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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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公告编号: 2018-93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全体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94号公告《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关联董事姚日波、谭华森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95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96号公告《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亦需回避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7月1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97号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公告编号: 2018-94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数量不变,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简述

(一)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包括董事长姚日波在内的68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0,000股。

(二)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18,000,000份调整为17,732,453份,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6人;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732,453份股票期权。

(四)2018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洲 JLC1,期权代码:037063。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草案)”)的有关规定:

1、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时,股权激励(草案)对上述情形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14日刊登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18年6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公司总股本664,831,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截至2018年6月22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因此,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草案)的有关规定,应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

根据股权激励(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

P=(P0-V)

=15.40元/股-0.20元/股

=15.20元/股

(注: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因此,公司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数量不变。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数量不变。关联董事姚日波、谭华森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机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公告,及调整事项的批准和授权,以及调整的方法和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95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月12日,公司与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签署《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 (HONG KONG)COMPANY LIMITED )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买卖协议》(下简称“买卖协议”)。

在买卖协议项下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前,为了支持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洲控股(香港)”)存量贷款的到期续期、置换及因业务需要新增贷款等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洲控股(香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港币壹拾捌亿元整的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及其利息、复息及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具体担保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主合同项下各具体单笔授信的期限不超过叁年。上述不超过港币壹拾捌亿元担保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2) 成立日期:2015年2月

(3) 注册地址:14/F EVERBRIGHT CENTRE 10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

(4) 业务性质:投资

香港公司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中洲控股(香港)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港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计划主要内容是:

本公司同意为中洲控股(香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港币壹拾捌亿元整的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如有)、以及其他事项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担保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主合同项下各具体单笔授信的期限不超过叁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为中洲控股(香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港币壹拾捌亿元整的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如有)、以及其他事项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担保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主合同项下各具体单笔授信的期限不超过叁年。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70,120.95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2.50%,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96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

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后续火炭项目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支出等需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 (Hong Kong)Company Limited,下简称“中洲控股(香港)”)拟向公司关联方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下简称“中洲(集团)”或“贷款人”)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陆亿捌仟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3.5%,期限1年,可与贷款人协商长借款期限,也可以提前归还借款。

中洲(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苗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洲控股(香港)向关联方中洲(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陆亿捌仟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2018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控股(香港)向关联方中洲(集团)申请借款共计三次,借款总额为港币壹拾亿元整,累计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暨放款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简介

企业名称: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Group)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资本:1美元

注册号:1941937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股东信息:已发行股本为1股普通股股份,由黄光苗先生持有。

由于黄光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Group)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中洲(集团)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没有任何资产及负债,无法提供财务数据。该公司唯一股东为自然人,无法提供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数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所需资金均来源于中洲(集团)唯一股东黄光苗先生,黄光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履行本关联交易项下的各项义务;其实际控制的另一公司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及财务数据如下。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1万港元

注册编号:2202482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业务性质:投资

股东信息: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资助对象100%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陆亿捌仟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3.5%,借款期限1年,可与贷款人协商长借款期限,也可以提前归还借款。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控股(香港)向中洲(集团)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因后续火炭项目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支出等需要,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通过此次财务资助,满足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控股(香港)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发展。该笔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洲(集团)累计已发生了三笔关联交易,合计HKD 2,486,064,923.91,分别为:

1、公司与中洲(集团)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的买卖协议》,向中洲(集团)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洲控股(香港)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交易总金额为港币贰拾壹亿伍仟肆佰捌拾陆万肆仟玖佰贰拾叁元玖角壹分(HKD2,154,864,923.91),该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的2018-17号公告《关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暨该关联交易可能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新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控股(香港)向中洲(集团)申请借款额度港币贰亿元整(HKD200,000,000.00),年利率3.5%,借款利息为700万港元每年。合计交易额为港币贰亿零柒佰万元整(HKD207,000,000.00)。该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发布的2018-42号公告《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控股(香港)向中洲(集团)申请借款额度港币壹亿贰仟万元整(HKD120,000,000.00),年利率3.5%,借款利息为420万港元每年。合计交易额为港币壹亿贰仟肆佰贰拾万元整(HKD124,200,000.00)。该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2018-91号公告《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2、本次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火炭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支出等需要。该笔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火炭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支出等需要。该笔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97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7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下午 15:00 至 2018年7月10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39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其中议案一、议案三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一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三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5月15日及2018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

会务联系人:黄光立电子邮箱:huangguangli@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传 真:0755-88393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份性质: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