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绝味食品
股票代码:6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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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 年 6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绝味食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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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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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股东情况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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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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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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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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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周原持有绝味食品7,503,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厦门金泰持有绝味食品3,477,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5%,苏州文景持有绝味食品9,518,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绝味食品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绝味食品32,4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绝味食品总股本的7.9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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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绝味食品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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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周原、厦门金泰、苏州文景合计持有的绝味食品20,499,982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电话:86-731-898429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厦门金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18 年6月 2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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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厦门金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18 年 6 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