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5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9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李竞舟、王博作为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终止执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公司拟定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作为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配套文件,同意公司终止执行。
关联董事李竞舟、王博作为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6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9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对相关期权进行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终止执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公司拟定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作为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配套文件,同意公司终止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6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25日,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终止执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拟定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03名激励对象651万份,预留149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年3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18年4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03名调整为102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1万份调整为648万份,预留149万份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就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8年5月10日,公司完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102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共计648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8万份。同时,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49万份股票期权废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拟办理注销的股票期权为已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64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如下:
■
同时,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49万份股票期权废止。
四、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终止执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自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对相关期权进行注销。因公司拟定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作为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配套文件,同意公司终止执行。
八、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对相关期权进行注销。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6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12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15:00至2018年7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终止执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一、二属于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议案三属于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45-17:30。
3、登记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舒丹、杨博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邮寄或传真(传真号:0769-81701563)到公司(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3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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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