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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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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1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19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18号公告)。

此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6名关联董事程国勋、候德荣、李栗、党明清、任小坤、李军颜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协商,双方签署了《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明确了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授权额度分别为不超过5亿元、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子公司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19号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1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七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6月19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卫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签署了《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明确了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1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

●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锶铝合金项目建设进度,经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经下简称“庆龙锶盐”)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新材料”)与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和检修”)签署了《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庆龙新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之全资子公司。益和检修系公司控股股东青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庆龙新材料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北区D27-1/02号地块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敬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股东: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合金材料、合金加工用溶剂、添加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2)主要财务指标

庆龙新材料成立于2017年2月,目前正在进行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锶铝合金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庆龙新材料总资产3,698万元,净资产3,280万元。

3)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系

庆龙新材料为公司子公司庆龙锶盐之全资子公司,除此外,其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重大关系。

2、益和检修

1)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崔家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1000MW及以内发电机组检修,各类机务、热控、冶炼、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安装调试、试验;各类炉窑工程施工、铝治炼电解槽施工;建筑、机电工程、电力设施施工;锅炉、压力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金属承压及金属结构焊接作业、培训;鉴证咨询服务;劳务派遣及相关技术服务。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益和检修总资产52,068万元,净资产9,90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8,604万元。

3)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系

益和检修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青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除此外,其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重大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交易双方

甲方: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乙方承担甲方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锶铝合金新建项目全厂新装用电(含厂房照明方案)的设计工作;电气设备(变压器、高压柜、低压配电柜、配电箱及高低压电缆)的采购、安装及调试通电工作;厂房内照明灯具的采购、安装工作;非标件的制作、安装等工作。

3、定价依据

本合同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合同暂定总价为 700万元,该价格包括采购款、材料费、安装费、利润及乙方应缴纳的税金等。

1)本项目合同中总配电室电气设备、电缆、厂房照明设备的采购部分均按市场招标与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

2)非标件的制作、安装,均按建安行业定额标准进行定价,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作为设备、材料采购的预付款。

2)设备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乙方需严格履行相关招投标程序,并有甲方技术及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设备到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40%作为到货款。

3)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按甲方现场签订的工程量签订单编制完工结算报表,并经甲方审核确定最终的项目结算金额,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剩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完工结算的编制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设备、材料采购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施工工期

要求乙方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所有承包工作。

6、项目验收

1、项目整体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项目验收。

2、验收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国家标准,并执行国家竣工验收标准及甲方的技术资料的移交手续。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前往现场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或虽发生质量问题但乙方按要求提供质保服务的,质保期届满甲方支付质保金给乙方;如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要求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7、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到期合同费用,乙方有权提出合理要求,甲方应该说明延迟支付的理由,否则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的确1%。)。延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所有付款外,还应当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自身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原因拖欠雇佣劳务工等乙方应付费用时,甲方不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

5)若乙方的工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如因此导致合同期限延误的,按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提交的事项外,本合同仍应继续执行。

9、协议期限及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金瑞矿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项目完工、办理交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失效。

四、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关联方益和检修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相关资质,其承包承建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部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建的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锶铝合金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公司此次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程国勋、候德荣、李栗、党明清、任小坤、李军颜回避表决,其余5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阅了议案,并一致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一致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协商,双方签署了《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明确了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6月25日,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签署了《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明确了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4、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意见

1)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关联方益和检修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相关资质,其承包承建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部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建的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锶铝合金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2)经协商,双方签署了《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3)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1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授权公司及庆龙锶盐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分别为不超过5亿元、5000万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经营层实施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闲置自有资金。

2、授权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庆龙锶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3、拟购买的产品类别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

4、拟购买产品期限

单个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庆龙锶盐在进行现金管理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监事会七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6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授权实施

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子公司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在额度范围内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的交易对象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均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主体签订相关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拟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 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均属低风险类投资品种,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并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产品购买情况,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3、公司要求子公司庆龙锶盐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核、报告流程,并加强日常监控与核查、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8-2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1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1日

至2018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监事会七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年6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甘晨霞女士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18935607756@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