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玉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922.87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目前正常使用中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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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拟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将其注销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全部转存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