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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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4、2014年度以前

三、会计差错原因

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公司应计入当期成本的存货未计入当期制造成本,造成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失实。

四、审计机构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抚顺特钢管理层编制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如实反映了抚顺特钢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能够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更正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8-03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052,344,560.32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6,519,866.47元

2、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649,288.53元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共计计提坏账准备80,169,155.00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北特钢集团”)在重整过程中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以及东北特钢集团重整投资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制定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以“特钢更特”为产品发展战略。根据公司产品规划和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部分产品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同时对这些产品相关的原材料、返回钢等进行处置。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存货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原材料:525,760,313.15元

2、库存商品:40,143,115.98元

3、在产品:391,970,713.09元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共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7,874,142.22元。

(三)、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减值准备

因公司参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存在破产清算风险。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相关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3,641,234.68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设备已经损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对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60,028.42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议情况

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批准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8-0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明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公司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努力、独立地开展工作。同时监事会关注到公司实物资产严重不实的重大问题,认为在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为此,公司应认真配合各相关监管机构开展调查工作,主动及时披露公司所掌握的涉事相关信息,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企业相关会计工作制度、准则、规范和要求,健全和完善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提升会计工作质量,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面临巨大的亏损,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运营成本的降低和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关于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更正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3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2-318,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0日

至2018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年6月26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财务处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676495 024-56678441

传真:024-56676495

联系人:赵 越、孙 康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财务处

邮政编码:11300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8-03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18年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编号:临 2018-03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需对2017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编号:临 2018-03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6月27日。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公司股票简称为*ST抚钢,股票代码600399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抚顺特钢”变更为“*ST抚钢”。

(二)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399”。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18年6月27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追溯调整后和2017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7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27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通过破产重整、控股股东赠予现金资产、优化经营管理机制等方式,促进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改善现金流状况,确保公司未来的可持续经营。具体措施如下:

(一)通过破产重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减轻企业负担

公司于4月初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震”)针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书》,上海东震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已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1)。本次债权人申请启动的重整程序是在法院主导下开展的司法程序,以挽救债务企业,保障债权人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债权人申请重整客观上为化解抚顺特钢的债务和经营困境提供了契机。重整完成后公司现金流、债务等财务指标将得以显著改善,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整体财务负担减轻,使公司实现轻装上阵,恢复并扩大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大股东赠予现金资产

为缓解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破产风险,帮助抚顺特钢改善现金流状况,并维持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赠予现金资产,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在筹划中。

(三)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机制,提高盈利能力

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帮助下,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将定位为“特钢更特”,以“品种、质量、效率、效益”为核心,坚持发展以高温合金、高强钢、高档工模具钢、特种不锈钢为代表的优势特钢品种,在稳定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还要围绕中高端产品市场加大开发力度,深入挖潜,降本节支,提升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规范各项经营业务,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加强合规检查与考核,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出现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因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二)咨询电话:024 5667 6495

(三)传真:024 5667 6495

(四)电子信箱:fgzy_224@163.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