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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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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
业务的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的18个月,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下一个开放期。本基金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首个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为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6日(含当日)期间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6日(含当日)期间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26日(含当日)期间不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自2018年7月27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仅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混合;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混合;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混合;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基金代码:257070)、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058)、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基金代码:000059)、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0417)、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通盈混合;基金代码:A类000664、C类002485)、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007)、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157)、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228、C类002186)、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359、C类001654)、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基金代码:001956)、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2367)、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盈混合;基金代码:A类003275、C类003276)、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基金代码:004076)、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发混合;基金代码:A类004131、C类004132)、国联安鑫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汇混合;基金代码:A类004129、C类004130)、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乾混合;基金代码:A类004081、C类004082)、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隆混合;基金代码:A类004083、C类004084)、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60、B类253061)、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利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3362)和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基金代码:005708)。

(2)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享有费率优惠,有关详情敬请参见相关公告或咨询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平台。

机构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picfunds.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邮寄资料:本基金管理人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中心将向该季度发生过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最近一季度基金账户状况对账单。年度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中心向所有在册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及第四季度发生过交易的投资者寄送最近一季度基金账户状况对账单。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可能造成该部分投资者未能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寄出的对账单等资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凡未收到以上资料的投资者请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相关事宜。

(4)有关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及

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达广”)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8年6月27日起,增加中正达广为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到中正达广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000664、C类002485)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20、B 类253021)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60、B 类253061)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9)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253050、B 类253051)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6)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67)

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76)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08)

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8年6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正达广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三、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6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正达广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8年6月27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中正达广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投业务。

五、实行费率优惠:

自2018年6月27日起, 对通过中正达广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实施费率优惠(仅限处于正常认/申购期的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或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具体费率优惠为:投资者通过中正达广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认/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正达广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正达广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

网址:www.cpicfunds.com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中正达广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费率优惠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

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000,000.00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本次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基金总份额2,001,925.70份的99.9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2,000,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反对的份额为0份,弃权的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6月26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6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实施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关于《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自2018年6月27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公  证  书

(2018)沪东证经字第11089号

申请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委托代理人:林文卿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五月二十五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唐宋飞于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施蓓莉的监督下,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林文卿、余逸蕙进行计票。截至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000,000.00份,占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权益登记日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2,001,925.70份的99.9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2,000,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 林奇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监督员在监督人、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0】%,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000,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督员(基金管理人代表):余逸蕙、林文卿

监督人(基金托管人代表):施蓓莉

公证人员:林奇、唐宋飞

见证律师:程杨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