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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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4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6.5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6.38元/股。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公司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开药集团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2,800万元。

2015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预案和相关议案。

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具体议案。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7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延长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经审议通过的议案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法做了如下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7号),核准了本次交易。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实施完毕。

二、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公司股本627,157,51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约人民币 80,276,161.5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8年度。

2018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5日,除息日为2018年6月2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6月26日。截至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发行底价的调整公式为: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P0为调整前的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16.38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底价16.50元/股-每股派息0.128元)/(1+0)=16.372元/股。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情况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