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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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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2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28-666、028-962711

网址: www.cdrcb.com

(28)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王能

联系人:刘卫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299(全国)或96299(广西专线)

网址:www.guilinbank.com.cn

(29)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客服电话:96008

公司网址:www.zjrcbank.com

(30)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办公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蒋尚军

客服电话:40066-96569

公司网址:www.klb.cn

(3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江璐、罗环宇

电话:020-38323704、38322730、38323206

传真: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3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3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5)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3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3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电话:0755-83516222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0)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汪晖

电话:0411-39673301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热线: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4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4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热线:95531或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8621) 2216 9999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4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18808

传真:0755-83711597

客户服务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021-23219000

网址:www.htsce.com

(5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楼斯佳

电话:021-5012222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户服务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5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电话:4008866338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5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电话:021-63231111

联系人:王伟力

客服服务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www.shzq.com

(5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5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hysec.com

(5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5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60)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田德军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热线:95399

网址:www.xsdzq.cn

(6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6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86-0755-82026809

传真:86-0755-820265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电话:0791-83811898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热线:95335、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6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6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6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7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第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1-32109999(上海);

029-68918888(西安)

网址:www.cfsc.com.cn

(7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热线:95318

网址:www.hazq.com

(7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73)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021-38784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7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8楼;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电话:010-864994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7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站:www.csco.com.cn

(7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晧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人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money.jrj.com.cn

(7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7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8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8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传真:021-20835879

网址:licaike.hexun.com

(8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8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 www.myfund.com

(8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87)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网址:www.niuji.net

(88)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8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90)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 徐黎云

联系人: 周立枫

联系电话:0571-883377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8-1888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9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7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赵学军

联系:余永键

联系电话:010-850975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94)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泰康金融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95)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电话:0592-3128888、0592-8060888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96)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联系电话:021-633333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9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 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98)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9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站: www.jnlc.com

(100)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建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01)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人代表:王兴吉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02)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103)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人代表: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0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人代表:李昭琛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05)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9号一层

法定代表:李静

联系人:周栋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7575

网址:www.taixincf.com

(106)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凤凰金融18号楼

法定代表:程刚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0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108)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丁东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09)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区

法定代表: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110) 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号安邦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蒋洪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10-85256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69

网址:www.hx-sales.com

(111)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国投尚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联系人:王芳芳

联系电话: 18519215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11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13)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或400 098 8511(个人业务)、 400 088 8816(企业业务)

网址:http://fund.jd.com

(114)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庄洁茹

联系电话:021-60818206

客户服务电话:95156-5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联系电话:021-65370077-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16)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电话:18511290872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11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118)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19) 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120)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21)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10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张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 85085000

传真:010 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于2012 年2 月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 年5 月28 日。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2年5 月28 日开始至2015 年5 月27 日到期。该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该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该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6月26 日开始至2018年6 月26日到期。

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股票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9日。自2018年6月30日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起始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对于由转型前基金转入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赎回上述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少于 7 日(不含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不含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不含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不含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金额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份额及余额、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申购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二: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00 元。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 9,852.22 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 元

申购份额=9,852.22/1.4500=6,794.63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其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00 元,则其可得到 6,794.63 份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份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份额 – 赎回费

例三: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00 元。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4500=14,500 元

赎回费用=14,500×0.5%=72.5 元

赎回金额=14,500-72.5=14,427.5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4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4, 427.5 元。

4、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T 日基金资产净值 / T 日基金份额总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财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的情形时。出现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上述申购申请全部或部分确认失败。

发生上述1-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在以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财产净值;

(3)基金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的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3、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3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3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30%以内(含3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服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三、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受理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销售机构可按规定标准收取过户费用。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六、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的潜在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2、投资理念

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挖掘价格合理,具有良好盈利前景、可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成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及限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4、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五个方面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从宏观层面的经济基本面与流动性水平出发,研判市场当前所处阶段,调整基金所持有的主要资产种类即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及现金资产的比例,实施资产配置策略。

宏观经济基本面总是处于基本面带动下的经济扩张与经济收缩的周期性循环,对企业盈利水平、增长预期、投资意愿等构成实质性影响;而流动性水平则一般在货币政策影响下在过剩与紧缩间循环更迭,影响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宏观经济基本面与流动性水平密切相关,共同决定了市场的整体长期趋势,进而决定了不同资产类别在不同阶段的收益情况。一般而言,在经济基本面较好、流动性较高时、股票类资产会在盈利增长以及市场估值水平抬升的推动下取得较高收益;而在宏观经济增长减速、流动性紧缩时持有到期还本付息收益稳定的债券类资产则是相对较好选择;在经济基本面趋于恶化、流动性严重不足时则应更多的持有现金以减少可能损失。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手段,对宏观经济整体景气情况、政策环境、行业表现以及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研判当前宏观经济所处周期阶段,来预测市场未来整体的趋势性表现,从而为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提供决策依据,在不同情况下构建较好的资产配置结构。

(2) 股票投资策略

1)主题策略

投资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前景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具有动态、前瞻、跨行业或跨地区等特征。主题策略基于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通过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趋势的研究和分析,深入挖掘上述趋势得以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以及潜在的投资主题,并选择那些受惠于投资主题的公司进行投资。

2)成长策略

本基金对成长型企业的投资以新兴产业、处于周期性景气上升阶段的拐点行业以及持续增长的传统产业为重点,并精选其中行业代表性高、潜在成长性好、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个股进行投资。对于新兴产业,在对产业结构演变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投资体现行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创新意识领先并已经形成明确盈利模式的公司;对于拐点产业,依据对行业景气变化趋势的研究,结合投资增长率等辅助判断指标,提前发现景气度进入上升周期的行业,重点投资拐点行业中景气敏感度高的公司;对于传统产业,主要关注产业增长的持续性、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战略以及潜在发展空间,重点投资具有清晰商业模式、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和不可复制性的企业。

3)领先策略

领先策略是对国际上流行的均值反转策略的一种积极运用。国际经验表明,从长期来看,股票收益率存在均值反转现象,收益率高的股票会逐渐走低,而收益率低的股票会逐渐走高,并均趋向于平均收益。因此,在市场取得一致认识之前,超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和个股,就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的均值反转规律,从其价值回归过程中获益。

4)动量策略

动量策略基于股价走势的短期持续性特征,以个股的短期涨幅作为组合筛选的主要指标,以动量技术指标(如相对涨跌幅度RI)作为组合筛选的辅助指标,选择那些动量特征表现最为明显的个股进行短期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Interest rate anticipation)、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策略(Yield spread analysis)以及个券估值策略(Valuation analysis)。

1)利率预测策略

本基金以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与国家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方向为出发点,评估未来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在宏观经济方面,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对于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其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因此,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为资产配置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指导。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未来利率走势将对不同到期期限的债券品种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对市场的收益率曲线形状产生影响。收益率曲线策略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在组合久期期限结构方面,本基金将比较不同地投资策略,包括子弹组合、杠铃组合、梯形组合等。

3)收益率溢价策略

收益率溢价策略是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溢价从而在组合中分配资本的方法。基金管理人考察它们的相对价值以等价税后收益为基础,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特定类属收益的基本面分析。

4)个券选择策略

通过以上的策略,基金管理人形成债券备选库,最终构建的债券组合从债券备选库中选取。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债券估值模型给出的理论定价和理论到期收益率,主要选取那些被市场低估的债券建构投资组合。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性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股指期货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2)有效管理现金流量、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5)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主要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会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5、业绩比较基准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即:

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6、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组合限制

1)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0%-3%;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时,基金持有的有价证券市值比例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a)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b)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c)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d)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e)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f)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20)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的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13)、16)、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7、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三、投资决策和管理程序

本基金遵循如下投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支持:研究人员、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根据独立研究及各咨询机构的研究方案,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方案和投资策略方案等决策支持。

投资原则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方案,决定基金投资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研究支持:研究分析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为基金经理提供各类分析方案和投资建议;也可根据基金经理的要求进行有关的研究。

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原则,根据研究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风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组合的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如图所示。

四、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五、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的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5、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 估值目的

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股指期货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