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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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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2、投资额度

公司2017年12月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拟增加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 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前述8,000万元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已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6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9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15:00-2018年7月1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覃晓林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6日(星期五)-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证券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8年7月11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0757-22393561。来信请寄: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邮政编码:528311

联系电话:0757-22393588

传真:0757-22393561

电子邮箱:hdmcw@highdream.net

联系人:林锦荣、马国鑫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按规则在表决结果 一栏直接填写投票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20

2、投票简称:海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 票 时 间:2018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7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