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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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 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科科技,股票代码:300290)自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恢复交易。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8年2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2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定上述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荣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5月15日、5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36号)、《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47号)。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公司关注函之回复(一)》、《关于对公司关注函之回复(二)》等公告,对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于同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修订稿)》。

2018年6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0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2018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公告,对问询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再次修订了重组预案。

2018年6月15日晚间,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5号),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因本次问询函关注的问题需要较为详细的核查和落实,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本次问询;2018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本次问询函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交易各方一致认为目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时机不够成熟。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重组各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重组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多项生效条件满足后方可生效。截至目前,上述《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尚未生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四、承诺事项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原因符合独立

财务顾问从上市公司了解到的客观事实,终止程序符合《重组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公司股票复牌的时间安排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开市起恢复交易。

七、备查文件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