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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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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3月30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59号《关于准予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00,001,783.22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01,783.2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0.07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3月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7日,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3月8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3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强惠债券。基金代码:002940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0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18年3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3,296,784.64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81元。

5、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1)久期偏离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从而采取久期偏离策略,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便最大限度的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分布。

4)个券选择

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确定一定期限下的债券品种的过程。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7、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9、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3月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3月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8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五、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5日开始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3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18年3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30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30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中10,849.08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余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6,767.93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待全部收回再归还管理人。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8,261.01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12,427.19元,应收深圳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764.17元,应收深圳存出保证金利息11.07元已于2018年3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应收上海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937.47元,应收上海存出保证金利息44.88元已于2018年3月22日划入托管账户。应收期货备付金利息2.15元经与期货公司商议不需支付,已于2018年3月19日冲回。应收债券利息参见资产清算情况3所述。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2,678,660.00元,全部为债券投资,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币82,074.08元。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18年3月8日处置变现,处置收益为人民币107.20元,交易费用为人民币51.62元,清算期债券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53.33元。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2,761,042.99元,已于2018年3月9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82.63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63.7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5,236.2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9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0,849.08元,全部为预提审计费,该款项作为部分清算费用已于2018年3月30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3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及债券投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债券成交金额扣除最后运作日债券成本市值、应收债券利息后的净额。

(3)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共同承担。

5、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3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00,519.30元。清算起始日2018年3月7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