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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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晓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顾晨晖先生、副总经理景公会先生、副总经理温寿东先生、副总经理李晓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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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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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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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对价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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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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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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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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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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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方式、对象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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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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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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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业绩承诺补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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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超额业绩奖励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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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期间损益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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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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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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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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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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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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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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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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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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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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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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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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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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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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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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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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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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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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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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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全部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琪、董一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三维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维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维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