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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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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8-04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30 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孙玉平先生、林晓冰女士、王渊先生、张金鑫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周璇先生、杨涛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冲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交易对方为武汉市第五医院、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关系,控股股东均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485,394,133股),故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1时,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疆嘉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110,370,072 股)、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37,019,492 股),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娟、赖元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统计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0 股票简称:同济堂 编号:2018-04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同济堂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9,400,000股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39,662,945股的0.65%,占同济堂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85,394,133股的1.94%)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对同济堂控股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编号2017-053公告)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7月2日。

同济堂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8,500,000股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39,662,945股的0.59%,占同济堂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85,394,133股的1.75%)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对同济堂控股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编号2017-057公告)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23日。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同济堂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85,394,13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56,600,92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28,793,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2%。同济堂控股本次质押17,900,000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2,900,000股,累计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3.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46%。

截至本公告日,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110,370,072股(均为非限售股),占公司股本的7.6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0,3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67%。

截至本公告日,同济堂控股一致行动人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7,019,492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卓健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33,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49%,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同济堂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嘉酿、卓健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2,783,697股,累积质押596,7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31%,占公司总股本的41.45%。

除此之外,同济堂控股、新疆嘉酿、卓健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情况。

三、股份质押的目的

同济堂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四、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同济堂控股、新疆嘉酿、卓健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上市公司分红等。

五、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同济堂控股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同济堂控股和新疆嘉酿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如发生平仓预警,同济堂控股将通过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方式偿还融资。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