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债券简称:16华能资

2、债券代码:112493.SZ

3、债券期限:5年

4、债券利率:4.00%

5、债券发行规模:3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债券发行首日:2016年12月15日

8、债券上市/挂牌交易首日:2017年1月26日

9、债券上市/挂牌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401-09室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益

4、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何江

5、联系电话:010-63081850

6、联系传真:010-63081843

7、互联网址:www.hncapital.com.cn

8、电子邮箱:admin@hncapital.com.cn

9、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30亿元,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3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增资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10.1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19.85亿元以增资形式补充子公司贵诚信托流动资金,剩余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一、本次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在本报告期内,“16华能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二、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17年12月15日“16华能资”第一次付息,已按时全额兑付应付利息。

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18]第1-009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4月27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

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018年6月26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经审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华能资”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跟踪评级结果无变化。

第九章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何江,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更。

第十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情况的存在。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2017年度,无其他事项情况的存在。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