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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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8-05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额度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商业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作为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担保,由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王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王刚先生将回避表决。

4、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34,228万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7.70%,通过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1.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5%,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155.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昆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授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9,228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8-05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②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下午15:00至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7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2018年6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18年7月17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志华、宋历丽

电话:0991-3708335、0991-3708307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部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_(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_。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受托人可依法行使[]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对本次会议所需的程序事项亦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7月17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8-05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良刚先生、董事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孙卫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志华先生和保荐机构代表(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宁玲、监事王义、监事李刚业、副总经理陈建民、副总经理马鹰列席。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比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起继续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额度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商业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作为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担保,由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8-05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玲女士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8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孙卫红、黄 浩、关 勇

独立董事:孙卫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卫红、黄 浩、关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