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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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3 证券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18-065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龙立萍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人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陆胜云、袁志刚、韦冬蜜回避表决。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2,826,167股;关联方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842,695股、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陆胜云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袁志刚持有公司股份453,900股、韦冬蜜持有公司股份71,1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李长嘉、廖乃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8-06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于2018年1月31日裁定受理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柳化股份管理人(详见柳化股份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1、自2018年4月10日柳化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以来,管理人继续依法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先后共计接受19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其中6家债权人系补充申报债权。截至目前,共有46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下同)2,848,131,325.89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417家,确认债权金额合计2,313,048,610.64元;全额不予确认债权23家,涉及申报金额合计12,389,681.56元;待确认债权21家,涉及申报金额合计407,276,863.89元。

2、目前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已经完成了对柳化股份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启动了偿债能力分析工作。

3、目前管理人正在根据柳化股份资产、负债情况,依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将适时启动与有关方的沟通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2016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柳化”。虽然2017年度公司涉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公司目前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直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届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若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2018年1月31日,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1月31日视为提前到期。

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债券自2018年1月31日起停止计息。

3、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公司债券及利息存在不能全额清偿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柳州中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已经届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根据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5、因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鉴于柳化股份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8-067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火灾事故进展及二氨系统停车检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6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披露了公司2018年6月17日二氨厂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现将事故进展及二氨系统计划停车检修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进一步调查,本次事故系二氨系统二造气分厂气化装置一楼北面电缆栈桥上面动力电缆发热短路所致。

本次火灾事故烧毁了气化装置部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价值47.59万元。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导致危化品泄漏。

公司是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再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尿素、硝酸、硝酸铵等产品,本次发生火灾事故的二氨系统是公司两个合成氨生产系统之一,年合成氨设计产能为26万吨。公司已制定了系统事故损坏电缆修复方案,目前修复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同时,为确保二氨系统长周期稳定运行,公司已于年初制定了对二氨系统择机进行大修的计划,计划对二氨系统部分关键设备及装置进行年度大修。考虑事故受损电缆修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决定同时启动系统大修计划。本次检修预计需要30天,计划将于2018年7月31日完成检修并恢复生产。2017年,二氨系统共生产合成氨23.51万吨,本次电缆更换及系统停车大修的时间为期一个月,将影响公司合成氨产量约2.50万吨。

公司将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该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