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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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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一、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6月28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4.6%,收回本金1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855,123.29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6月28日,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开立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699826982,并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并能够产生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 03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会议室2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熹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杨雄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特别决议议案:1、2、3,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已剔除董监高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红红、朱青垒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5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6月29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梁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任世驰、曹麒麟、张辉,主任委员:任世驰;

2、战略委员会成员:梁熹、杨永忠、孙卫平,主任委员:梁熹;

3、提名委员会成员:曹麒麟、孙卫平、梁钰祥,主任委员:曹麒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杨永忠、任世驰、梁熹,主任委员:杨永忠。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梁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向宗叔先生、张辉先生、汪小宇先生、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杨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张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徐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梁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体灯业生产部经理、营销中心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向宗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出生,曾任云南省耿马县国营勐撒农场财务科副科长,成都市金牛区委党校教师、办公室主任,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讲师、审计处副处长,深圳市英特安防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张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曾任西安英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华体灯业财务部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汪小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曾任成都信维职业培训学校教师,华体灯业设计主管、项目总监,华彩设计总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李代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干部、成都市蓝叶洗衣公司副总、四川华诚实业公司副总,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

6、刘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研究所所长、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LED事业部总监。

7、杨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任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法律主管、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总监,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人事总监。

8、徐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79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6月25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国强主持。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吴国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与同届监事任期相同。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

吴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出生,曾任云南建设兵团工人、成都团结电机厂副厂长、成都机床电四厂第一经营部经理、成都体育电子塑料厂厂长、华体灯业任机械结构部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0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1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0.5万股,回购价格为13.3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99万股减少至10,098.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0,099万元减少为10,098.5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徐洁

3、联系电话:028-85871857

4、联系传真:028-85871899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79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熹先生通知,梁熹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10万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梁熹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8年6月28日

质押股份数量: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

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2018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3日

2、截止本公告日,梁熹先生持有本公司17,195,645股,占公司总股本17.03%;本次质押后,梁熹先生被质押的股份累计31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18.03%,占公司总股本的3.07%。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梁熹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为正常融资需要。

三、资金偿还能力

梁熹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工资收入、股票质押融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梁熹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