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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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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99号上海海悦酒店2号楼2楼A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朱克林副董事长、李健劲董事及姚珉芳董事均因公未能出席年度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董鑑华监事长及郑伟健监事均因公未能出席年度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的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提供45,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提供20,4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Koninklijke Nedschroef Holding B.V.为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开具5,200万元的保函额度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1,139.9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1,830万元)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除决议案第20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开具5,200万元的保函额度》未获通过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毛一帆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9日9:00在上海钦江路99号上海海悦酒店2号楼2楼A厅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指派余蕾律师、毛一帆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所涉及的中国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香港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或中国法律之外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2018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于2018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期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该等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会议议程、会议议题、出席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会议联系方式、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9日9:00如期在上海钦江路99号上海海悦酒店2号楼2楼A厅召开,经审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签名(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56名,代表公司股份10,131,001,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8005%。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载明的全部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的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网络投票截止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负责合并统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A股股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将上述表决结果交给公司,由公司负责合并统计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全部公司股东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提供45,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提供20,4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19、审议关于Koninklijke Nedschroef Holding B.V.为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开具5,200万元的保函额度的议案

21、审议关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22、审议关于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1,139.9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1,830万元)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8项、11-2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其中,除第20项议案未通过外,其余议案已得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9项及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得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第2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审议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