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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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05号),现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详细披露你公司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具体研发及业务内容,区块链技术具体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与公司产品业务的相关性。

回复:

1、 方欣科技与区块链有关的具体研发及业务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具体研发的电子发票区块链平台,是通过唯一数字身份、加密算法、时间戳、哈希算法、共识及零知识证明等技术、分布式存储等技术的应用,解决了电子发票当前面临的数据安全隐患、数据孤岛、重复报销入账、虚开防控难等痛点。

2、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

应用场景:(1)在企业端,区块链电子发票技术能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开具和使用发票,更好地解决发票虚开问题、发票查验方便性和电子发票重复报销问题,在保障纳税人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会计记账自动化,降低企业的财税管理成本;(2)在政府端,区块链电子发票技术让行政监管更智能更高效,大幅降低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成本。

商业模式:在传统商业环境中,财务和商务是分开的,引入区块链技术后,实现一体化管理,能够使财务核算、税务核算、监管、审计、稽查等大部分环节实现自动化。

盈利模式: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方欣科技有望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中实现自身的价值,通过向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区块链电子发票技术平台支持获得服务收入。

3、与公司产品业务的相关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是一家综合财税服务互联网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方欣科技通过“互联网+税务”五大板块,即社会协作、办税服务、发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应用,着力智慧税务生态系统。电子发票区块链属于其中的发票服务内容。

电子发票区块链平台打通了开票方、受票方、税务部门等各方的链接节点,实现了对发票申领和报税等环节全流程监管,解决了凭证电子化带来的信任问题,提高了方欣科技自身的业务效率与公司原有业务形成协同作用。

二、请详细说明相关人才资金技术储备情况、已投入资金情况、区块链技术研发及相关应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请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

回复:

1、人才储备和已投入资金情况

方欣科技自2016年开始与区块链有关的人才储备和技术投入。初步估算,涉及该技术的有研究院、创新业务、金税、大数据等部门人员。具体投入如下:

注:人均人力成本约为2.5万元/月,合计:1,290*2.5=3,225万元(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合计投入)

2.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不确定性

电子发票区块链平台尚处于广州市局部范围的推广试运营阶段,在试点推广阶段,研发投入己完成阶段成果,广州市税务部门已计划安排含南方航空等发票量大的100家左右企业推广使用,对公司业财税一体化财税管家推广有促进作用,但区块链电子发票要实现全国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必须依靠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实施制度。因政策存在不确定性,电子发票区块链对方欣科技的未来经营业绩也存在不确定性。

三、请说明区块链技术研发及相关业务的决策过程,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方欣科技本次针对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信息收集、可行性分析、研究开发、技术合作、产品试点运营等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属于公司总经理职责范畴,已完成内部必要的审批流程,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范畴。

四、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不存在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尤其是对于目前公司所确定的技术方向、业务方向的未来市场空间的充分看好,为了提升市场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自2018年6月22日起12个月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在12,000万元至15,000万元之间,其中朱文明先生增持金额为4,000 ~5,000万元。

2018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先生的通知,获悉朱文明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2、累计增持实施情况

备注:以上增持金额不包含交易手续费等。

本次增持前,朱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425,082股股份,通过控股股东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8,760,400股股份;本次增持后,朱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534,482股股份,通过控股股东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8,760,400股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朱文明先生将按照公司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的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也将按照《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履行增持承诺。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朱文明先生承诺:

(1)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增持取得的公司股份。

(2)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