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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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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6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毛润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易崇勤女士、郝颖先生和唐学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宋金松先生、袁平东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易崇勤女士和毛润先生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宋金松先生、袁平东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易崇勤女士和毛润先生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则》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宇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郑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余孟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余孟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聘任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及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处置部分超标及车况较差的车辆,公司预计本次处置资产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办会负责相关的处置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7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0:3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胡继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胡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不再持有大新药业的股权,本次豁免北大医疗作出的“划拨土地上房屋拆迁损失补偿的承诺”及“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胡继东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胡继东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相关变更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变更内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等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大医药”)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同意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的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产生的背景

2009年5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35号文核准,公司向北大医疗发行42,872,31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药业”)90.63%股权。北大医疗向公司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放弃专利申请权承诺”、“划拨土地上房屋拆迁损失补偿的承诺”、“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及“发行股份的限售承诺”等。

二、承诺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1、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北大医疗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方正集团、北大医疗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控股、参股、联营等方式直接、间接或代表任何人士或单位从事与北大医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方正集团、北大医疗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方正集团、北大医疗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2)方正集团、北大医疗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北大医药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其控制、管理和可施以重大影响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北大医药产生同业竞争。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中,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2、方正集团和北大医疗作出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尽量避免方正集团、北大医疗及其他关联方与北大医药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北大医药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中,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3、北大医疗作出的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北大医疗承诺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障北大医药独立于北大医疗;北大医疗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北大医疗的非正常干预。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中,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4、方正集团作出的放弃专利申请权承诺:方正集团与大新药业共同申请了六项发明专利。方正集团承诺自2008年12月28日自愿无条件放弃有关六项专利申请权,承诺将该等专利申请权人变更为大新药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于2009年9月18日和2009年9月25日下发了六份《手续合格通知书》,准予了有关六项专利申请权人的变更申请,变更后该等专利的申请权人仅为大新药业。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5、北大医疗作出的发行股份的限售承诺:北大医疗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转让。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6、北大医疗作出的划拨土地上房屋拆迁损失补偿的承诺:鉴于大新药业部分房屋建设在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上,且已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范围,若该等房屋因政府收回划拨地而被拆迁,并给大新药业造成实际损失,北大医疗承诺以现金方式对大新药业进行等额补偿。

履行情况:由于无法履行,公司拟豁免履行。

7、北大医疗作出的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大新药业自2009年开始筹备计划搬迁事宜。北大医疗为此出具承诺函。根据该承诺函,如大新药业搬迁结束后,北大医药持有的90.63%的大新药业股份的股东权益价值低于本次交易目标资产的评估值,或者本次搬迁对大新药业2009年正常盈利水平产生影响,导致大新药业2009年净利润低于盈利预测净利润,北大医疗均承诺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北大医药。

履行情况:由于无法履行,公司拟豁免履行。

三、豁免履行的原因

由于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以协议方式将持有的涉及原料药业务的子公司大新药业92.26%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1月24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公司不再持有大新药业的股份。故公司拟豁免北大医疗履行前述第6、7条承诺。

四、豁免履行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已不再持有大新药业股权,本次豁免北大医疗作出的“划拨土地上房屋拆迁损失补偿的承诺”及“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豁免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已不再持有大新药业的股权,本次豁免北大医疗作出的“划拨土地上房屋拆迁损失补偿的承诺”及“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4号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已不再持有大新药业的股权,本次豁免北大医疗作出的“划拨土地上房屋拆迁损失补偿的承诺”及“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4号指引》和《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述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不超过人民币13,001.20万元的范围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公告》。

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情况

单位:万元

3、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09.74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5层517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

注册资本:21,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元器件、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5月31日,方正宽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89,139.24万元,净资产34,494.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5,015.46万元,净利润-1,277.10万元。

关联关系:方正宽带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栋21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注册资本:193,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5月31日,方正人寿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819,241.33万元,净资产128,261.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2,284.15万元,净利润1,977.17万元。

关联关系:方正人寿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山东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65号

法定代表人:顾国明

注册资本:10,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专科疾病防治、门诊部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妇幼保健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康复服务、养老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其他卫生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淄博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5月31日,鲁中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71,893.88万元,净资产41,717.0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741.27万元,净利润279.93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中医院受其间接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29号A1106室

法定代表人:肖建国

注册资本:250,000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医院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咨询;仪器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铁矿砂、钢材、建筑材料、皮革及制品、五金、家用电器、粮食、谷物、豆及薯类、棉花、麻类、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皮革及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市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5月31日,北大医疗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665,867.84万元,净资产472,738.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214.52万元,净利润-24,008.93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北大医疗淄博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山铝宿舍西山五街2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

注册资本:32,611.473150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康复服务、养老服务、健康体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5月31日,淄博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9,434.74万元,净资产18,910.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200.53万元,净利润63.94万元。

关联关系:淄博医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其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亦能正常支付账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新增业务导致,具体内容如下:

1、预计增加与方正宽带的关联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子公司与方正宽带的实际提供劳务情况,增加了与方正宽带劳务金额,由年初预计的15万增加到16万,较预计增加1万。

2、预计增加与方正人寿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公司拟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增加了与方正人寿保险金额,由年初预计的43.20万增加到118.20万,较预计增加75万。

3、预计增加与鲁中医院的关联交易额度。鲁中医院根据其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增加对公司子公司的采购,由年初预计的3,200万增加到4,000万,较预计增加800万。

4、预计增加与北大医疗的关联交易额度。北大医疗根据其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增加对公司子公司的采购,由年初预计的15万增加到100万,较预计增加85万。

5、预计新增与淄博医院的关联交易额度。淄博医院根据其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增加了对公司子公司商品的采购,预计全年采购额800万。

(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根据签约实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约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根据签约实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约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授权的有效期

上述关联交易有效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宇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个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袁宇飞先生,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医药行业分析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东业务部投资总监,复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投资部投资总监。

袁宇飞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核查,袁宇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余孟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周治云先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担任了公司副总裁的职务,因个人发展需要,周治云先生将不再连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辛勤付出,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周治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赵全波先生

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兼)。现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核查,赵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二、余孟川先生

男,197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衡远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粤销售公司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君阁药厂副总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营销中心总经理。

经核查,余孟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三、贺清凯先生

男,1970年6月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贺清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郑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个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郑鑫先生,男,199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

经核查,郑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传 真:023-675253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3:00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承诺豁免履行的议案》;

3、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第1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2、4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3、第2、4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委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郑鑫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鑫;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联系传真:023-675253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788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