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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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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 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自2018年7月7日(含)起至3个月后的对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赎回业务办理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或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或者转换转入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对投资者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相关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2010年3月9日公告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6.1.2其他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其他指定媒介上刊登的《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021-50619688咨询相关信息。

(2)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共5个工作日,即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基金申购

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7月1日00:00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包括: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1)、华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3)、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代码:410004)、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6)、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7)、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8)、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105)、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8)、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98)。

二、优惠活动内容介绍

(一)、手机银行渠道开展的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1. 自2018年7月1日00:00至2018年9月30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4月1日00:00至2018年6月30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3. 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受此次费率优惠。

(二)、网上银行渠道开展的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8年7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8折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 交通银行上述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客户通过柜面等非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以上费率优惠。

2. 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3. 本次优惠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业务办理以交通银行的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 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bankcom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