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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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境保护信息的补充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境保护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分别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8月25日、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新钢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新钢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新钢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中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有关环境保护章节的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2016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内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16年更新)〉的通知》,报告期内(2016年度),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冶新材”)、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华金属”)、贝卡尔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贝卡金属”)被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废渣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袁河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气中污染物经除尘脱硫等工序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气;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废渣用于钢渣微粉生产,除尘灰、污泥返生产线返回生产利用。2016年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影响事件为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低于政府许可排污量,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报告期内(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附件1。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为更好的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在各总排口、烧结机及球团烟气脱硫设施、烧结机机尾、高炉出铁场除尘、转炉二次除尘、焦炉烟气等重要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公司环保设施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建立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新余市环保局备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除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外,还采取手动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二、2017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内容:

十四、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要求,报告期内(2017年半年度),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被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袁河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气中污染物经除尘脱硫等工序处理达标后由高烟囱排入大气;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废渣用于钢渣微粉生产,除尘灰、污泥返生产线返回生产利用。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影响事件为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低于政府许可排污量,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报告期内(2017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附件2。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为更好的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在各总排口、烧结机及球团烟气脱硫设施、烧结机机尾、高炉出铁场除尘、转炉二次除尘、焦炉烟气等重要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公司环保设施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建立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新余市环保局备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除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外,还采取手动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三、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内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要求,报告期内(2017年度),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被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袁河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气中污染物经除尘脱硫处理达标后由高烟囱排入大气;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废渣用于钢渣微粉生产,除尘灰、污泥返生产线返回生产利用。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影响事件为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低于政府许可排污量,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报告期内(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附件3。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截止2017年年底,公司共投资36.45 亿元建成各类环保设施 178台(套),其中废水处理设施35台(套)、废气处理设施115台(套),综合利用设施28台(套),设备完好率 100%,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100%。为更好的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公司在总排口、烧结机及球团烟气脱硫设施、烧结机机尾、高炉出铁场除尘、转炉二次除尘、焦炉烟气等重要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公司环保设施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报告期内(2017年度),公司完成了冷轧废水及废酸处理增强性改造项目、优特钢带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复。并按国家排污许可规范要求开展了炼焦工序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并获得了新余市环保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建立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新余市环保局备案。公司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除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外,还采取手动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新钢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新钢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新钢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件1:新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附件2:新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2017半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附件3:新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