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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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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之现金补偿完成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18-04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之现金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4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大伟助剂原股东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应分别向公司补偿现金8,027,642.66元、5,351,761.77元、4,116,739.82元、3,087,554.87元,合计共补偿现金20,583,699.12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全部现金补偿款,公司将尽快办理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需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