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7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汕头奥星总资产42,069.27万元,净资产23,417.9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2,309.63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5)鑫茂光通信
鑫茂光通信成立于2009年6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唐晓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光纤生产楼。鑫茂光通信的经营范围为“光纤、光缆制造;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光纤制造设备租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长飞光纤认缴出资10,780万元,持股比例为49.00%,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1,2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鑫茂光通信总资产58,712.61元,净资产46,969.46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0,433.25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6)长飞光系统
长飞光系统成立于2004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7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穆,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武汉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长飞光系统的经营范围为“特种光纤、光器件、光传感和其他光系统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通信工程设计、安装、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长飞光纤、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光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孟凯、杨念群分别认缴出资2,200.00万元、1,350.00万元、950.00万元、137.50万元、112.5万元,持股比例46.32%、28.42%、20.00%、2.89%、2.37%。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飞光系统总资产9,434.97万元,净资产6,361.06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453.85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7)长飞信越
长飞信越成立于2015年8月18日,注册资本日元8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庄丹,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长飞大道特1号,长飞信越的经营范围为“光纤用预制棒生产、销售;盐酸、四氯化硅生产、销售;工业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长飞光纤认缴出资392,000万日元,持股比例为49.00%,日本信越认缴出资408,000万日元,持股比例为5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飞信越总资产72,628.22万元,净资产53,712.78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5,919.09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8)深圳特发
深圳特发成立于2000年8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8,651.8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勤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北一路20号。深圳特发的经营范围为“光纤、通信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光纤、机械设备的生产”。
长飞光纤认缴出资13,666.5252万元,持股比例为35.36%,特发信息认缴出资24,985.3068万元,持股比例64.6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特发总资产64,286.94万元,净资产46,563.67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3,033.16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9)鑫茂光缆
鑫茂光缆成立于2009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胡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8号(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23号-1)。鑫茂光缆的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光缆、光纤、光纤预制棒、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及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光缆专用设备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电一体化及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长飞光纤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00%,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鑫茂光缆总资产18,987.78万元,净资产462.15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902.01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10)武汉光源
武汉光源成立于2002年11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李希哲,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南五支沟西(吴家山吴南路15号)。武汉光源的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精密模具、电子产品、通信器材、光电仪器、光纤光缆科技研制、开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飞光纤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00%,湖北光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光源总资产1,891.29万元,净资产920.71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30.65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11)长飞缅甸
长飞缅甸成立于2015年1月6日,现持有湖北省商务厅于2015年1月6日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200201500001号)。长飞缅甸的中方投资人为长飞光纤,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折合5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50.00%,外方投资人为YADANARBON FIBRE CO., LTD,投资总额人民币3,100万元(折合5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50.00%。长飞缅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和销售光缆和光缆相关配件及供应光纤到户的相关通信设备”。
长飞光纤于2015年2月6日取得了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在缅甸新设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芯公里光缆项目备案的通知》(鄂发改外经备[2015]第2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飞缅甸总资产5,003.72万元,净资产2,895.67万元,2017年4月-12月净利润-127.15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12)武汉普利
武汉普利成立于2016年3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姜胜斌,住所为武汉化学工业区北湖产业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紫外固化涂料、紫外固化油墨、紫外固化胶、光刻胶、水性涂料、水性油墨以及相关合成化学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改性塑料及合成树脂材料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与技术服务;化工新材料、化工新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化工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飞光纤认缴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为49.00%,武汉睿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00%。2017年12月28日,武汉普利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武汉普利聚合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普利总资产74.57万元,净资产-15.43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78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4、联营企业
(1)云晶飞
云晶飞成立于2011年4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包文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云晶飞的经营范围为“光纤用高纯四氯化锗、高纯四氯化硅等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长飞光纤、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北京国晶辉红外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900.00万元、2,700.00万元、450.00万元、45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20.00%、60.00%、10.00%、1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晶飞总资产7,539.73万元,净资产5,767.01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56.25万元(以上未经审计)。
(2)宝胜电缆
宝胜电缆成立于2015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陈大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扬州市施桥南路1号。宝胜电缆的经营范围为“各类海洋工程和装备等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组件及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飞光纤认缴出资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00%,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00%。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宝胜电缆总资产23,182.17万元,净资产23,006.67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46,324.53元。
5、其他参股公司
(1)长光科技
长光科技成立于2006年10月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7,46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杨战兵,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长光科技的经营范围为“光纤接入网以及相关附件、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光纤光缆及其原材料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农业相关的管理系统、通信系统、传感系统以及相关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依法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飞光纤持有长光科技5.73%的股份。
(2)武汉钢电
武汉钢电成立于1993年6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9,153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张明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汉钢电的经营范围为“发电、供电。兼营蒸汽供应;污泥处理;冶金原材料及副产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成套设备、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批发兼零售;发电、供电、冶金废次资源的综合开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飞光纤持有武汉钢电0.23%的股份。
(3)汇源通信
汇源通信成立于1994年3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9,34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罗劲,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汇源通信的经营范围为“制造电线、电缆、光缆、电工器材、通信设备;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飞光纤持有汇源通信2.79%的股份。
(4)武汉筑芯
武汉筑芯成立于2015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龚斌,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一路7号光谷智慧园1栋101号,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餐饮管理(不含餐饮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应用软件服务;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芯盛武汉持有武汉筑芯7.00%的股权,因此长飞光纤间接持有武汉筑芯4.85%的股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亿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项目的总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光纤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二期、三期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本公司现有的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主营业务,并将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即VAD+OVD工艺来生产光纤预制棒,一方面能有效扩充公司的光纤预制棒产能,另一方面能有效解决目前PCVD+RIC工艺下光纤预制棒生产所需的衬管和套管供应量不足和供应链单一的问题,实现优势互补。募投项目还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营运效率,保障本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的潜力,进一步突出和提高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能力,确立本公司在国内及国际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行业的竞争地位,有助于实现本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行业相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在光纤光缆行业中所处的行业地位。目前,国内外光纤光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面临来自技术、市场、品牌、服务和客户信任等多方面的竞争。公司如果未能在市场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不利影响。
(二)国际市场产能过剩的风险
根据CRU报告,部分国际光纤光缆厂商在报告期内正进一步扩充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产品产能。虽然公司目前来自海外的收入占比较低,但是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可能面临国际市场产能过剩导致公司境外销售大幅降低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回落,2015年至2017年,我国GDP增速分别为6.9%、6.7%和6.9%。若未来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则可能对国民的消费模式及消费水平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公司经营相关风险
(一)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公司生产光纤预制棒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玻璃衬管、硅质套管和化学气体,生产光纤的主要原材料为光纤预制棒,生产光缆的主要原材料为光纤、PE材料、钢和铝。部分原材料来源较为单一,如玻璃衬管和硅质套管。Heraeus是目前全球唯一一家符合公司PCVD相关工艺标准的玻璃衬管和硅质套管供应商。因此,如Heraeus无法及时供应相关原材料,则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正常生产PCVD工艺光纤预制棒的风险。与此同时,由于公司与Heraeus签订的长期采购协议中包含最低采购量的条款,公司可能面临原材料无法及时消化、造成积压的风险,并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是国内光缆市场的主要客户。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对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31.48%、35.70%和36.05%。因此,如果公司无法保证在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的集采招标中持续保持优势,并以现有供应量持续供应产品,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受到较大冲击。
此外,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39%、69.93%和66.75%,整体有所上升。因此,如果公司无法保证为主要客户以现有供应量持续供应产品,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受到冲击。同时,如果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如光纤、光缆和预制棒的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在研发能力或定价能力上强于公司,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三)《光纤技术合作协议》相关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德拉克科技于2014年5月30日修订后的《光纤技术合作协议》,发行人销售区域为亚洲(除中东外,但包括以色列),德拉克科技(及其关联公司)的销售区域为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除以色列外的中东地区,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7月22日。尽管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光纤光缆市场,但是随着业务发展,公司未来或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与德拉克科技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具体而言,若未来协议到期或者德拉克科技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本公司总股份数量的20%(不含20%)而使得《光纤技术合作协议》中关于销售区域划分的条款失效,双方的业务将不再受到销售区域划分约定的限制,本公司及德拉克科技可能会面临直接竞争,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四)公司业绩可能出现急速下跌的风险
公司的业绩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上游供给角度来看,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海外供货商未能及时交付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而导致公司被迫物色替代供货商并支付较高成本,均可能导致营运成本大幅增加,业绩急速下跌。从下游需求角度来看,公司目前主要客户较为集中,若公司因未提供具竞争力的价格或非公司所能控制的其他因素导致对任一重大客户的竞标及投标失败,均可能导致公司的收入大幅下跌,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经营方针或战略举措重大调整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经营战略包括“拓展国际化地域市场”、“产业链上相关产品的多元化”等,未来随着5G的逐步商用,互联网、云计算、LTE、大数据以及物联网技术飞速发展,行业环境和竞争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公司管理层可能决定在公司经营方针或战略举措上做出重大调整以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或公司可能通过兼并收购,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股东可能重大影响相关公司交易或提交股东审批的其他事宜结果,造成公司经营方针或战略举措的重大调整。上述主动和被动调整均会导致较大的公司经营发展不确定性,若战略调整失败,可能对公司业绩、投资者信心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六)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及备件、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报告期内,随着光纤光缆行业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为保证及时供货,公司需备有充裕的存货。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7,806.20万元、64,437.76万元及73,046.8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7%、13.94%和13.97%,整体保持在较低水平。截至2017年末,公司已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40.15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3.87%。未来,如果公司产品或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出现急剧大幅下降或滞销,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可能低于其可变现净值,则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七)海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长期积极开发国内外市场,期望加深在东南亚等主要目标海外市场的市场渗透。但由于公司不熟悉新市场的客户偏好及行为习惯、当地供货商的可靠度、监管环境和行业惯例等,因此进军新市场涉及较多不确定因素且面临挑战。此外,开发海外市场意味着公司将与拥有完善地方布局或具有传统资源优势的当地光纤光缆公司竞争,因此需要招聘、培训大量合格的管理人员及其他行政和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公司可能无法有效地拓展海外业务,或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整合新增海外业务,届时可能对公司利用新商机的能力、达到经营目标及进一步推动市场领先地位有不利影响。
三、公司内部管理相关风险
(一)潜在产品责任索偿的风险
公司遵守行业生产技术标准,所生产的大部分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为标准规格,并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风险。虽然公司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管措施,但由于生产流程较多,生产过程复杂,以及存储、出厂和物流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公司无法完全保证产品不会发生瑕疵、故障或其它质量问题,因此可能面临潜在产品责任索偿的风险。
(二)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呈上升趋势。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17,405.11万元、17,607.09万元和58,854.66万元,应收账款分别为191,322.73万元、188,195.55万元和183,465.72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78%、44.53%和46.34%,如果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相关风险
(一)产品更新和被替代的风险
随着国内外光纤光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光纤光缆产品的升级换代,如果公司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不能及时研发成功,或者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趋势把握出现偏差,将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此外,随着各项技术的发展,如其他竞争者成功开发出有效替代现有技术的新技术,并快速适用于光纤光缆产品的生产制造,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二)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研发能力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保证,对公司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光纤光缆行业的迅速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关键。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下,公司存在着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失密及核心专利到期的风险
通过不断创新及自主研发,公司已在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未来如果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核心专利技术的保护期到期之后,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可能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
(四)技术替代的风险
光纤通信产品作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的基础性、关键物资,在未来可预见的发展阶段中具备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公司掌握核心光纤预制棒制造技术,在行业中技术领先,产品多元,竞争优势凸显,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但由于未来技术发展具有不可预测性,若未来行业技术发展路线出现较大变化或出现具有颠覆性、替代性的新兴技术,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向相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向市场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针对光纤预制棒产品线和光纤产品线,如果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则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生产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同比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投产并产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将可能面临公司净利润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政策相关风险
(一)税收优惠相关的风险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44200007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7年11月1日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200223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因此,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按优惠税率15%执行。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54200060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10月28日,公司的子公司长芯盛武汉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兰州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420054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智连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200048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潜江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200139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芯光云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21000823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沈阳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公司报告期内按上述规定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973.61万元、8,148.47万元及12,013.05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8%、10.27%及8.30%。如果未来公司无法继续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或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产业的发展,将其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并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发改委和工信部《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通信产业发展的要求。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更改,将可能对光纤光缆产品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等标准和政策制定更严格的规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反倾销政策变化的风险
2003年以来,我国商务部先后对外发起8起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反倾销案,一方面,对国内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市场价格形成了正向推动,另一方面,为国内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生产厂家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如果上述反倾销政策到期且商务部决定不予延期,则进口光纤及光纤预制棒产品将可能通过更积极的产品定价和销售策略抢占国内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市场,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危机应对预案,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会对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指重大合同的标准为正在履行中的重要销售框架协议和采购框架协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般销售及采购合同、银行融资和抵押合同、知识产权重大合同、工程合同和其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
(一)销售合同
■
(二)采购合同
■
(三)银行融资和抵押合同
1、银行贷款及授信合同
■
2、抵押合同
■
(四)知识产权重大合同
■
注1:后由三方签署《合作主体变更确认书》,凯乐科技在技术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其全资子公司凯乐量子承担
注2:其中一种柔性螺旋光缆(专利号:201220444840.3)在长飞光纤转让给长芯盛武汉后,由长芯盛武汉继续许可长飞上海使用
(五)工程合同
■
(六)其他重大合同
1、2015年7月31日,长飞光纤与鑫茂光通信签署了《关于光纤第二工厂扩产的三塔六线及其配套设备的租赁协议》,约定将长飞光纤所拥有的三塔六线及其配套设备出租给鑫茂光通信用于生产经营,约定租赁设备的年租金为人民币400万元,按季支付,租赁期限为5年。
2、2017年5月8日,长飞印尼光通信和PT SURYACIPTA SWADAYA签署了《LAND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OF “SURYACIPTA CITY OF INDUSTRY”》,合同编号为SCS-LSPA/005/V/2017,合同金额为29,535,212,250印尼卢比,折合人民币约1,475万元。同日,长飞印尼光通信和PT SURYACIPTA SWADAYA签署了《LAND UTILIZATION AGREEMENT OF “SURYACIPTA CITY OF INDUSTRY”》,合同编号为SCS-LUA/006/V/2017。
二、对外担保情况
长飞光纤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已明确规定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本公司不涉及可能对公司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现时的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最近三年,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 - 11:30,14:00 - 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yofc.com)披露有关信息。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上接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