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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均表示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上海恒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并增加注册资本到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7月18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后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议案》后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母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延展相关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影响日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产业扩张和多元化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新设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8-03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增加股本2,060,000股,详见公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2018-029)。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0,000,000股,并以2018年6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权益分派,详见公告《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33)。

综上情况,公司总股本实际变更为142,06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上述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二、上网公告附件

1、《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14元,共计募集资金35,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日划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管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96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嵌入式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融合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36,064.08万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14.7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899.25万元,扣除银行利息手续费后净额为15,675.29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定,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恒为科技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5、信息披露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进行,该等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8-03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金额。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预计担保概述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同时,根据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云驰”)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909号2号楼225室

法定代表人:胡德勇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316.92万元,净资产4,902.09万元,营业收入5,475.90万元,净利润4,196.71万元。

2、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号楼603C室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的研发,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33万元,净资产137.33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3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情况待具体协议签署时再行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可有力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预计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金额,也无逾期的对外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8-04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同时母公司恒为科技拟对上海蓝核增资人民币2,900万元。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一、 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概述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核的业务发展需要,上海蓝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同时拟对上海蓝核增资人民币2,900万元。

二、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号楼603C室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的研发,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蓝核100%股权。

三、 变更内容

注: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上海蓝核增资人民币2,9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蓝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在二年内分批缴纳完毕。

五、 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出于上海蓝核经营发展需要的目的。增资后有利于子公司积极开拓客户,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本次增资的风险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上海蓝核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8-04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为科技”)与嘉兴欧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欧忻”)、嘉兴容江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容江二号”)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子公司”)。

●新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恒为科技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嘉兴欧忻、嘉兴容江二号共同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南京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子公司主要从事云计算、大数据相关国产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面向运营商、政务、企业、医疗、教育等行业市场,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新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恒为科技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10万元,持有新子公司51%股权;嘉兴欧忻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40万元,持有新子公司34%股权;嘉兴容江二号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50万元,持有新子公司15%股权。恒为科技为新子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子公司暂命名为“南京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经营范围:计算机和信息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和维护;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和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相关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 股东及出资方式:

7. 管理层: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推荐的人选王翔先生担任;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公司提名,由执行董事聘任。

三、 合作方基本情况

1、嘉兴欧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欧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于2018年6月在浙江省嘉兴市依法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MA2BAJR25G,住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4室-38,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华,嘉兴欧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2. 嘉兴容江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容江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于2017年10月在浙江省嘉兴市依法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10,101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MA2B8AG544,住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8室-4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容江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嘉兴容江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金平先生。

四、 出资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合作方共同投资新设子公司系各方初步意向,尚未签署出资协议,后续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新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五、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目的为积极发挥管理团队的专项技术优势和市场拓展能力,在云计算、大数据相关领域内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和服务,为公司发展创造价值。新子公司设立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暂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8-04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8日

至2018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18年7月17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联系电话:021-61002983;传真:021-61002388;

邮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