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59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1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6月3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会议同意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8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宏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包秀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一日
简历:
包秀飞: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事食品有限公司、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加入贝因美公司之前,就职于荷兰皇家菲仕兰中国业务集团任美素佳儿首席销售官及消费型乳制品总经理;2018年7月加入贝因美。包秀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