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于2018年7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的告知函,告知函全文内容如下:
沃尔核材于2018年7月2日接到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童绪英女士以及邱丽敏女士的通知,上述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将其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证券代码:600525)股份共计16,900,00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28%)解除质押,并分别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童绪英女士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9日,童绪英女士将其2017年10月9日质押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园集团部分流通股6,900,000股(其中包含2018年6月20日补充质押的流通股700,000股)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总股份数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52%。
2、邱丽敏女士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9日,邱丽敏女士将其2017年12月21日质押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园集团部分流通股10,000,00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75%)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及累计质押长园集团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9日,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园集团股份为112,402,635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8.48%,其中童绪英女士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数合计13,442,414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01%;邱丽敏女士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数19,266,31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45%。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长园集团股份数为41,340,00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3.12%;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后,童绪英女士及邱丽敏女士所持长园集团股票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