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6月15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结果。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6月15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对未公开的内幕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以及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时,公司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对自身内控的进一步自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系由公司董事长、证券部等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共同负责方案的讨论和制订,并由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漏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9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宋建玲出席;全部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雅楠、朱思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