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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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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2月,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公司因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56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9,942,686.26元,上述案件均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了31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3,092,275.24元,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025号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法院裁定情况

根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吉01民初20-28号,30号,32-37号、309-318号、324-326号,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史良洪等29名相关起诉人撤回起诉,由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6,106.00元。

(二)法院判决情况

除上述29起股民索赔案件已撤诉外,其余2起案件已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56名原告中的52名原告达成和解,对于未完结案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31起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费用将全部由公司承担,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构成影响,导致本期利润减少1,011,031.00元。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