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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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于邱志雄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金结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邱志雄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邱志雄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选举金结林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金结林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黄志东先生,以及股东代表监事涂必灵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金结林先生简历。

金结林先生简历

金结林先生:1958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至1981年空降军部队服兵役,1982年至1996年安庆市望江县供销社财务科助理会计,1997年至2003年任安庆市望江县供销社白云宾馆财务部经理,2004年进入科顺公司,现任公司采购中心开发部高级工程师。

截至2018年7月3日,金结林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结林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737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6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

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邱志雄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志雄先生因工作关系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邱志雄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原定任期为2018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辞职后,邱志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邱志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790股,辞职后,邱志雄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出的各项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监事会对邱志雄先生在其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为公司发展、监事会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邱志雄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邱志雄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金结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金结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选举金结林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金结林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黄志东先生,以及股东代表监事涂必灵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金结林先生简历。

金结林先生简历

金结林先生:1958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至1981年空降军部队服兵役,1982年至1996年安庆市望江县供销社财务科助理会计,1997年至2003年任安庆市望江县供销社白云宾馆财务部经理,2004年进入科顺公司,现任公司采购中心开发部高级工程师。

截至2018年7月3日,金结林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结林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2018年7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忠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本着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的《科顺股份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陈伟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211,368股,持股比例为25.09%,其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议案的增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变动,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综上所述,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15:00至7月16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亲自出席或授权他人出席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七)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公司3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关于以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方式》;

1.02《回购股份的用途》;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0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决议的有效期》;

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除议案6.00以外,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双喜

联系电话:0757-28603333

传真:0757-26614480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

电子邮件:office@keshun.com.cn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住宿、餐饮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且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上述投票指示栏内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上打“√”作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视为未作指示)。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如适用):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37 投票简称:科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