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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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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年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业务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二) 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限

此次开展的业务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对方

公司开户项下的银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参与远期结售汇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二、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有一定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远期结汇业务的主要市场风险为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优于合约中约定的远期汇率。因约定的远期汇率已知,汇率损失幅度在可控范围内。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三)其它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合约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资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公司财务部跟踪远期结售汇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48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