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126 编号:2018-03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售股份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0,001,664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9.9867%;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相如、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9.01元/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7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21,080,000股增加至801,081,664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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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相如等7名投资者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银轮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银轮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十二个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或违规担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7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0,001,664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9.98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7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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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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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