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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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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潘晓怡

联系人:潘晓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企业基本面全面、深入的研究,持续挖掘具有长期发展潜力和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规范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同时辅以“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一)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旨在依托本公司的研究平台,综合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精选出具备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杰出的成长潜质、出色的经营管理能力,同时有合理估值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

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层分析、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具体而言,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核心竞争力

本基金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考察主要分析公司的品牌优势、销售和其他网络的可复制性、资源优势、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环境等因素。

品牌优势

分析公司是否在所属的行业已经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是否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是否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销售和营销网络的可复制性

分析公司在销售渠道及营销网络等方面是否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

资源优势

分析公司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资源,是否在某些领域拥有独占性的优势。

技术创新能力

分析公司的产品自主创新情况、主要产品更新周期、专有技术和专利、对引进技术的吸收和改进能力。

竞争环境

分析公司所在行业的内部竞争格局、公司议价能力、公司规模经济、替代品的威胁和潜在竞争对手进入行业的壁垒等因素。

2、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盈利能力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公司背景,从财务结构、资产质量、业务增长、利润水平、现金流特征等方面考察公司的盈利能力,专注于具有行业领先优势、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

盈利质量

本基金不仅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也关注公司盈利的质量,包括公司盈利的构成、盈利的主要来源、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可预测性、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扩张方式等方面。

3、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层分析

公司治理水平分析

清晰、合理的公司治理是公司不断良性发展的基础。本基金主要从股权结构的合理性、控股股东的背景和利益、董事会构成、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及时性、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是否协调和平衡等方面,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公司管理层分析

公司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是决定公司能否良性发展、不断创造领先优势的关键因素。对公司管理团队进行评价,主要考察其过往业绩、诚信记录、经营战略规划和商业计划执行能力等。

4、估值分析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模式,运用相对估值指标和绝对估值模型相结合,并通过估值水平的历史纵向比较和与同行业、全市场横向比较,评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和安全边际,选择股价尚未反映内在价值或具有估值提升空间的上市公司。

(二)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行业配置,即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景气度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行业盈利趋势预测、行业整体估值水平和市场特征等,进行综合的行业投资价值评估。

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将持续跟踪影响行业投资价值的各方面因素,并及时更新行业投资价值的评估,从而对行业配置进行适时调整。

(三)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贯彻“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国家经济政策、证券市场流动性和大类资产相对收益特征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遵守大类资产投资比例限制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对基金组合中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和优化,平衡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本基金在进行资产配置时,重点考察宏观经济状况、资金流动性、资产估值水平和市场因素这四个方面。

宏观经济状况:重点关注反映国家经济增长情况及通胀水平的宏观经济指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工业企业经营情况等;

资金流动性:主要考察货币环境变化对利率、汇率等关键金融变量的影响,关注市场资金在各个资产市场间的流动,包括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流动情况等;

资产估值水平:通过对各类资产的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指标的对比分析,寻找相对的估值洼地。

市场因素:主要分析反映投资者情绪和市场动量特征等方面的指标来判断未来市场的变化趋势。

本基金通过对上述指标的深入分析和综合评估,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时机和配置比例。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金流动性等影响市场利率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新券发行情况,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六) 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七)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授权范围,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运作体系: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管理人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讨论与投资相关的事务,并对重大投资决策做出决议。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分析部的研究支持下,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3、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4、风险控制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流程,对基金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和报告,确保基金投资承担的风险在适当的范围内。

5、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投资总监、研究主管和风险管理主管参加。风险管理主管向会议提交最新的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报告,会议讨论基金投资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事项并形成决议,同时依据绩效分析的结果提出组合调整建议。

6、基金经理根据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会议的决议或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遵守各项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

九、业绩的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80% + 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20%。

沪深300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有更权威、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8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部分第一条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部分第一条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提示,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在“绪言”中增加了法律依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释义”一章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概念。

4、“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副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2)更新了董事燕文波先生的信息;

(3)增加了董事陆晓隽先生的信息;

(4)删去了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的信息;

(5)增加了独立董事施宇澄先生的信息。

5、“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6、“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新增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信息。

7、“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章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场所,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申赎数额限制、费用、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等相关申赎内容。

8、在“基金的投资”一章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内容;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

9、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描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3月31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10、“基金资产估值”一章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11、“信息披露”一章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法规依据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12、在“风险揭示”一章中,增加了关于流动性风险揭示的内容。

13、“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章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相关内容。

14、“托管协议摘要”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相关内容。

15、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中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及期后事项。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