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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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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参会董事5名,董事熊贵成先生通讯表决,其他董事现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18-051)。

(二)《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三)《关于拟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为智度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智度德正 21.43%的股份),董事孙静女士为智度德正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有智度德正 7%的股份),上述两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五)《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一)、(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18-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权益分派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01 元;

3、公司当年度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

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情形。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盈利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六、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2018年至2020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变化而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变化而根据《公司章程》重新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副总经理计宏铭先生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菲索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索广告”)提供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无偿借款,不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且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无偿借款有效期截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菲索广告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无偿借款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菲索广告的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计宏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借款,为关联人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无偿借款,不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且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根据深交所的最新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计宏铭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

关联关系:计宏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计宏铭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计宏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无偿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无偿借款期限:无偿借款以借款方式提供;无偿借款有效期截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无偿借款有效期及借款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

3、利率:本次无偿借款的利率为 0%。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次无偿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不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且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5、资金主要用途:该资金主要用于菲索广告的日常生产经营。

6、关联人无偿提供借款的原因: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副总经理计宏铭先生,计宏铭先生十分看好菲索广告的业务发展,为解决菲索广告短期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支持其业务发展,经双方自愿协商,特向菲索广告提供无偿借款,不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且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子公司短期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为关联人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不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且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宏铭先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的发生额为人民币19,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0元,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4,594.52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借款协议》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深圳智度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德信”)发起设立的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信基金”)的基金份额。惠信基金总规模30亿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购人民币3至6亿元,智度德信作为普通合伙人(GP)拟认购1500万元。

2、公司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为智度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德正”)的股东(持有智度德正21.43%的股份),董事孙静女士为智度德正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有智度德正 7%的股份),上述两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智度德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智度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智度德信”)

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A座(瑞思中心)415

法定代表人:兰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吴红心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智度德信为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智度德信与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智度德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基金规模:30亿人民币

基金设立形式:有限合伙

基金设立地点:深圳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伙期限:7年,自成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延长存续期,但不得超过8年。

出资认缴原则: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缴付。

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互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医疗健康、节能环保以及文娱体育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深圳市政府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的成熟期和高速增长期的企业。

四、基金管理模式

1、投资决策委员会:智度德信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惠信基金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做出决议。除另有约定外,投委会做出决议应取得超过二分之一的委员同意。

2、基金管理人:智度德信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尚在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过程中,智度德信承诺在基金设立完成前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3、管理费:惠信基金每年向智度德信支付的管理费以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智度德信每年按2%的比例收取年度管理费。

4、收益分配:惠信基金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

(1)首先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

(2)再向普通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

(3)如经过前述两轮分配仍有剩余的,将惠信基金投资净收益的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的百分之八十(80%)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退出机制:通过IPO、上市公司收并购、借壳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股份转让、大股东回购等方式实现退出。

上述惠信基金设立的具体情况以惠信基金所有合伙人另行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公司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智度德信作为普通合伙人,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对惠信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公司认缴对应的出资额为限对惠信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协议中公司、智度德信分工明确,投资决策机制公平合理,认缴出资安排及利润分配与亏损原则全面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机构成立投资基金,旨在抓住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专业投资机构在管理经验、项目资源和平台方面的优势,提高投资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优化公司的投资结构,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与资本市场的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将根据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收益而定。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若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1)本次参与设立的惠信基金尚需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的运作和收益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法律与政策、不可抗力、行业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密切关注基金设立后的管理和标的项目的甄选及投资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智度德信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投资结构,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鉴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是分期、逐步执行的,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即2018年7月4日—2019年7月3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4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381,6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截至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1,824.49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4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884.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66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苏州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和2016年12月24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1)和《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9)。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的投资进展,结合公司所处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出了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各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浦发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如下: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A2915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6,065.45万元,支付Spigot公司的现金对价在实际付款日的汇率差异暂时留存在流动资金账户129.3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5,629.66万元。

三、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鉴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是分期、逐步执行的,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更好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品种以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多不超过6个月。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即2018年7月4日—2019年7月3日)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是分期、逐步执行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8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智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18-05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4日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0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8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18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010-66237897

传真号码: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彭芬 石睿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8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