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8-029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收到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出具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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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电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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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电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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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持有海立股份的股份为86,631,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披露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股票代码:A股600619/B股9009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就本报告书各自出具或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一 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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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 二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格力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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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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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5%以上权益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海立股份股权外,没有拥有的权益5%以上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第 三 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格力电器本次权益变动旨在扩充其产业链结构和整合产业优质资源,借助上海国际化地位的人才、信息和创新优势,由此打造产业链更加齐全的国际化企业。
二 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考虑是否进一步增持海立股份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第 四 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电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海立股份的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格力电器持有海立股份的股份为43,315,621股,占海立股份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持有海立股份的股份为86,631,163股,占海立股份总股本的10%。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将是持有海立股份10%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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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海立股份10%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 五 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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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 七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董明珠
2018年 07月04日
第 八 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地点
(一)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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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董明珠
2018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