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51号《关于准予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7]1116号《关于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备案,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971571_B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根据《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根据管理人2018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6日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2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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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51号文注册及机构部函[2017]1116号文备案,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217,180,444.61份基金份额。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8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6日进入清算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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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蒋燕华、蔡玉芝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71571_B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自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9,654.04元,均为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9,654.04元,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5月28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33,456,637.3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29日分别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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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5月28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2:根据《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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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1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263,094.29元。
截至2018年6月1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1,288,920.91元,其中人民币50,000.00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利息。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5月25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清算报告出具日)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简称:创业50)、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A)、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4日,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安创业板50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华安创业板5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情况,因此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股A与创业股B的上市交易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7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8年第7期已于2018年6月22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8年第7期的运作期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6月28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8年6月28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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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