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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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钟鸣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吴钟鸣
电话:010-85085000 0755-25473378
传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联系人:吴钟鸣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把握景气行业中的投资机会,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产业政策;
3.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4.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
5.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
(二)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
股票市场作为经济的晴雨表,从行业配置的角度看,就是对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作出反映。所谓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府政策目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而繁荣的行业。本基金进行行业配置的目标,就是优选估值合理的景气行业,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认为,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会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等外在因素的深刻影响;此外,由于行业内生的创新和突破,也会对行业景气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主要由以下五方面因素决定:
首先,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契合程度,是决定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契合的行业,将获得稳定提升的社会需求,从而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处于景气状态,如目前可见的中国消费结构升级、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人口老龄化等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迁,正是带动相关行业长期景气的决定性因素;反之,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违背的行业,则将逐步走向衰退以至淘汰。
其次,政府的政策目标,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重大影响。政府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扶持、产业振兴政策,是推动相关行业景气程度长期向好的重要力量;反之,政府针对某些行业的调控政策,亦是抑制相关行业景气程度的重要因素。
第三,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周期性波动存在密切联系,同时,由于各行业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的不同,因此,经济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将对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造成不同的阶段性影响。
第四,在某些外在事件的驱动下,如大型盛会,或突发性危机,也会对相关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产生正面或负面的阶段性影响。
最后,除以上四项外在因素,行业的各项内生因素,包括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从而能够创造新的需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也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本基金将在对以上五个影响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以行业销量增长率、行业增加值及增速、行业PMI指数、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变化趋势等定量指标,分析各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产量与产品价格的变化趋势、扩张或收缩趋势、行业盈利等状况,验证和补充定性分析的结果,以此判断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并通过与市场平均水平和行业历史水平的比较,优选出景气程度高或趋势向好的景气行业。
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选择PE、PB等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判断行业估值水平处于低估、合理还是高估的状态。本基金将综合考虑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以及相对应的估值水平,作为基金资产在行业之间进行配置和动态调整的依据。
(2)个股选择
根据决定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的主要因素及持续时间的不同,可以将优选出的景气行业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主要由于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契合程度高、或者受到政府政策的支持,在过去及未来可见的较长时间内,即使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仍能保持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即长期景气行业;第二类是主要由于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或者受到某些事件驱动,在未来一个阶段能够保持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即阶段景气行业。此外,对于由于创新和突破等内在因素而引起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本基金将通过分析该内在因素的作用时间,区分景气行业的类型。
由此,本基金在个股选择上,将针对不同类型的景气行业,自下而上地采取相适应的选股策略:对于长期景气行业,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和发展可持续性,优选发展速度快、可持续性强,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既分享上市公司高速发展阶段带来的丰厚回报,又控制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对于阶段景气行业,本基金将重点优选业绩弹性大、收益质量高,且具备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分享行业景气阶段的超额收益。
对于以上两类优选出的上市公司,本基金还将进行流动性分析,筛选出具有足够流动性的投资标的,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对象。
1)长期景气行业中的个股选择
处于长期景气行业,是上市公司面临的重大机遇,此时,能否利用机遇、快速发展,将是决定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首要因素;同时,本基金对于处于长期景气行业的上市公司的选择,除了考察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还会重点考察上市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本基金将谨慎分析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由此优选本基金股票资产在长期景气行业中的投资对象。
①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分析
本基金认为,发展速度是长期景气行业中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首要决定因素。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快,主要体现在:首先,市场规模扩张快,从而为公司的生存和壮大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快,从而能够不断地领先于竞争对手满足客户的需求,保持和增强公司竞争力;第三,品牌声誉提升快,从而促进客户对公司的认知、提升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并吸引潜在客户转变为真实客户。上市公司在以上各方面的快速发展,最终将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快速增加,从而为投资者带来高速发展阶段的丰厚回报。
因此,本基金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采用销量增速、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速度、品牌美誉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净利润增速等指标,分析和判断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并以发展速度超越行业平均水平或市场平均水平,作为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快的衡量标准。
②上市公司发展可持续性分析
本基金认为,发展的可持续性是长期景气行业中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考虑因素。上市公司发展可持性强,主要表现在:首先,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也相应地得到完善和提高,包括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等方面,由此控制上市公司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原因导致公司发展受阻的风险,从而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公司经营战略上,建立了长远的发展规划,并立足于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基础上合理地进行多元化,由此控制上市公司由于发展思路不清晰、或盲目进行多元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发展受阻的风险,从而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最后,在公司财务状况上,保持合理的负债水平与适当的债务结构,由此控制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发展受阻的风险,从而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本基金将定性地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经营战略等方面,以及定量地从资产负债率、负债结构等指标,分析和比较上市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并结合对上市公司发展速度的分析,优选出发展速度快、可持续性强的上市公司。
③估值水平分析
由于长期景气行业中发展速度快、可持续性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投资的热点对象,有可能使公司股票价格脱离基本面,过度预期了公司未来的增长。因此,本基金将综合运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相结合的方法,谨慎评估股票的估值水平,在长期景气行业发展速度快、可持续性强的上市公司中,优选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在长期景气行业中的投资对象。
2)阶段景气行业中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认为,当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在未来一个阶段能够保持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时,优质的投资对象应该具备业绩弹性大、收益质量高,并且在估值上具备优势的特点,从而分享行业景气阶段的超额收益。
①上市公司业绩弹性分析
上市公司的业绩弹性,主要由以下四方面因素决定:首先,是上市公司扩大生产和增加服务的能力,当需求随着行业景气而上升时,如果公司能够迅速扩大生产和增加服务以满足需求,则具备较高的业绩弹性;其次,是上市公司产品和服务定价的能力,当公司产品销量和服务需求增加时,如果上市公司拥有产品和服务定价能力,从而能够提升价格、增加收入,则具备较高的业绩弹性;第三,是上市公司控制成本的能力,当公司产品销量和服务需求增加时,如果上市公司能够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严格的贯彻实施,降低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从而能够提升利润率,同样将具备较高的业绩弹性;最后,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水平,如果上市公司具有在合理范围内较高的财务杠杆,由于利息支出保持一定,从而能够在公司利润水平提升时,以更高的幅度提升股东回报,从而具备较高的业绩弹性。业绩弹性大的上市公司,能够迅速地将行业景气转化为业绩提升,从而在行业景气阶段表现出每股收益快速增加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提升的特点。
本基金将通过以上四方面因素的分析,定性地判断上市公司的业绩弹性,并以每股收益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验证和补充定性分析的结果,优选在阶段景气行业中业绩弹性大的上市公司。
②上市公司收益质量分析
对于上市公司收益质量,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公司利润额的匹配程度,如果公司利润中的大部分能够以现金形式在当期实现,则说明公司收益质量较高;其次,将分析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公司收入的大部分来自于营业收入而非一次性、偶发性等性质的收入,也说明上市公司收益质量较高;最后,本基金还将分析上市公司财务账户的合理性,如果公司各项财务账户均维持在合理水平,同样说明上市公司收益质量较高。
因此,本基金将通过对上市公司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收益构成以及财务账户合理性等方面的分析,考察上市公司收益的质量,并结合对上市公司业绩弹性的分析,优选出业绩弹性大、收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
③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对于阶段景气行业中上市公司的选择,还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即通过上市公司估值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历史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在阶段景气行业业绩弹性大、收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中,优选具备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在阶段景气行业中的投资对象。
3)流动性分析
本基金对于上述两类优选出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考察股票的流动性,即通过对拟投资股票的流通市值规模和交易活跃程度进行分析,筛选出具有足够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标的。
3.债券投资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分析,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4.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对应的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为基础,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
(三)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上市公司及发债主体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投资指令。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权威性强、市场认可度高的特点;同时,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能够较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股票投资对象,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加权组成的复合型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较恰当地衡量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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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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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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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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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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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1月6日公布的《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5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对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做了简要说明,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 在“一、绪言”中,补充了新的法规依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 在“二、释义”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补充相关定义。
4、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概况、管理基金情况和主要人员情况、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信息。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销售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短期赎回费、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等内容。
7、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了组合限制等内容,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信息。
8、 在“十、基金业绩”中,对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9、 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估值方法、暂停估值的情形等内容。
10、 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基金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临时报告的事件类型。
11、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等信息。
12、 在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更新托管人信息、增加组合限制等内容。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