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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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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7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振发、独立董事周伟良、金浪、王方明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7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陈科文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新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1号)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4,4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256.69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33.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23.6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6,023.69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033.00万元,共计人民币27,056.69万元已于2017年1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3号《验资报告》。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二)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 “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278万元将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食品”),用于其“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7.98%。

本次增资完成后如募集资金专户有剩余节余资金则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总投资7,637.1万元,已完成项目备案,由广信食品实施,项目内容为主要经营生猪屠宰以及禽类、牛、羊代宰,拟引进生猪屠宰生产线、禽类屠宰生产线、牛羊屠宰设备,配套锅炉、污水处理、炼油及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形成年自营屠宰生猪15万头,代宰禽类36.5万羽、肉牛3,000头、羊6,000头的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仙居县经济开发区西部三里溪村南侧,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增资广信食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华统”)实施,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出具浔发改投资〔2014〕80号《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核准的批复》。原募投项目总投资为26,818.0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518.26万元,流动资金2,299.79万元。具体如下

原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先行建设“5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第二年建设“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正常达产后预计新增营业收入99,544.26万元,新增净利润4,207.26万元。关于原募投项目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12月16日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原募投项目实际由湖州华统实施,“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年屠宰生猪50万头项目”已于2015年10月投产,“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未实际投资建设。原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4,792.05万元,其中土建3,867.94万元,设备及安装6,954.59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原募投项目投产后累计实现净利润5,257.82万元,其中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180.77万元,净利润3,522.99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1,278.11万元,存储于湖州华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账号361072220034)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均用于“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年屠宰生猪50万头项目”的生产经营。“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未实际投资建设,原计划建设工业用地将在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批准生效后,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择时予以收回或转让。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从公司近两年肉制品类产品销售情况来看,肉制品类产品销售未能实现快速增长,公司现有的肉制品深加工产能已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经公司充分研究分析后认为,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可能难以有效消化,会造成公司肉制品类产品产能过剩、资产使用效率低等情况,从而无法实现原预计收益目标。

为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增资标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拟建设项目名称:“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2、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标的):

(1)实施主体(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742002523K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埠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星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2日

营业期限:2001年7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猪、畜禽屠宰、销售;提供食品冷冻服务。

股权结构:增资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4,278万元,本公司持有广信食品100%的股权。

资金来源: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实施主体(增资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项目投资总额:7,637.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59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4、项目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5、项目建设期:1年

6、项目业务:主要经营生猪屠宰以及禽类、牛、羊代宰,拟引进生猪屠宰生产线、禽类屠宰生产线、牛羊屠宰设备,配套锅炉、污水处理、炼油及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形成年自营屠宰生猪15万头,代宰禽类36.5万羽、肉牛3,000头、羊6,000头的生产规模。

7、项目建设进度: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食品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生命工业,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猪屠宰方式发生了积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得到极大改观,同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关切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对生猪集中屠宰,优化行业布局,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是仙居县生猪屠宰定点单位。目前城关机械化屠宰场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埠路,永安溪主绿道附近,是仙居绿道的重要节点,紧邻永安公园、南峰山公园、南峰塔等重要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节点。屠宰场的存在阻碍了永安溪沿线整体绿道景观的打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屠宰场屠宰量逐年增加,2008年-2014 年,仙居县生猪屠宰总数从104,363头增加到171,186头。现城关屠宰场总用地面积9,952.1平方米,总建造面积5,330.53平方米,因用地面积局限,无法进一步改造升级和扩展空间,急需重新选址建设新的屠宰场。在此背景下,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是满足仙居县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去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出科学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对于老工业城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再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仙居县“拓东-改中-扩西”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城市总体发展定位,老工业区所在区域的功能被置换成居住用地,成为老城商贸综合片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屠宰场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埠路,属于城南老工业区,随着城南老工业的搬迁,可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和城市“两促进、同发展”。

因此,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仙居建设“生态经济区”的定位,加快推进形成有利于仙居区域协调发展的主体功能区,进一步优化城镇格局、产业格局和生态格局,满足仙居县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

(2)项目的建设是打造仙居绿道网,发展仙居旅游业的需要

根据《仙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仙居县围绕四大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仙居经济开发区、神仙居旅游度假区、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三大平台建设。仙居城区至神仙居景区绿道示范段起于县城永安公园,止于白塔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全长58公里,总投资近1亿元,为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该示范段沿永安溪和十八都坑铺设,连接仙居新区、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神仙居旅游度假区三大主平台,沿线分布有南峰山、飞凤洞、漂流码头、杨梅采摘基地、石仓洞、现代农业园等自然与人文景观点,于2013年建成开放,是台州市首条生态绿道,也是仙居“绿色发展、科学跨越”的靓丽名片,有利于仙居旅游业的发展。现屠宰场位于永安溪主绿道附近,是仙居绿道的重要节点。屠宰场的存在,阻碍了永安溪沿线整体绿道景观的打造。因此,项目的建设是打造仙居绿网,发展仙居旅游业的需要。

(3)项目建设是满足人们肉类消费,促进屠宰场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餐饮行业的发展,人们对肉类的消费也与日俱增。屠宰场屠宰量逐年增加,2008年生猪屠宰总数104,363头,2014年达到171,186头。现状屠宰场总用地面积9,95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30.53平方米,因用地面积局限,无法进一步改造升级和扩展空间。本项目建设后,按屠宰场自身发展需要新建屠宰场,并将下属的几个屠宰点进行合并,有利于屠宰场的发展管理,并且满足人们对肉类的消费需求。

(三)市场前景分析

1、猪肉市场发展状况与前景

猪肉是目前人们餐桌上重要的动物性食品之一。猪肉味甘咸、性平,入脾、胃、肾经;具有补肾养血,滋阴润燥之功效;主治热病伤津、消渴羸瘦、肾虚体弱、产后血虚、燥咳、便秘、补虚、滋阴、润燥、滋肝阴,润肌肤,利二便和止消渴。猪肉为人类提供优质蛋白质和必需的脂肪酸。猪肉可提供血红素(有机铁)和促进铁吸收的半胱氨酸,能改善缺铁性贫血。

我国猪肉市场发展趋势

从国内市场的发展前景看,在未来的3~5年内,中国肉类工业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按照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肉类总产量将达到8,400万吨以上,猪肉、牛羊肉和生猪所占比重分别为60%、20%和20%。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数量增长和收入水平提升,我国猪肉消费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从城镇化趋势看,到2020年,全国将有1亿左右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每年人均猪肉消费量不足城镇居民家庭的70%,按现有城镇人口消费水平测算,预计可增加猪肉消费约70万吨。从人口数量看,据国家卫计委预测,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到2020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4.3亿,按新增人口6,000万和现有消费水平(人均消费41.5千克)测算,新增人口将增加猪肉消费约250万吨。尽管我国老龄人口比重逐步增加,老龄人口日均膳食热量摄入下降对猪肉消费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看,人口增长及新增城镇居民消费将拉动我国猪肉消费保持一定幅度增长,预计2020年全国猪肉消费比“十二五”末增加250万吨,产业提升有较大空间。

2、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998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已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生猪屠宰行业发生了积极变化。2008年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已颁布实施;屠宰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对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起到规制和引导作用。

2017年5月,农业部在浙江组织召开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充分认识屠宰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屠宰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做好屠宰监管工作。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得到极大改观,同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关切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法》也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优化行业布局,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2)仙居县屠宰市场现状

仙居地处浙江东南,全县面积2000 平方公里,下辖17个乡镇、3个街道,418 个行政村(包括403个村、15个社区),总人口50万。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收购、销售,作为仙居县生猪屠宰定点单位,是仙居县内唯一一家生猪屠宰单位。公司代宰及自营的生猪主要用于供应仙居县居民的猪肉消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餐饮行业的发展,仙居县屠宰市场也在不断地发展。

(3)公司市场竞争力分析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38 号),定点屠宰厂(场)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组织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牧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审查、确定,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2006年,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台州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生猪。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应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设置,并符合相应条件。

本项目作为仙居县生猪屠宰唯一定点单位,项目建设按照《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2008)、《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的要求,采用先进的屠宰工艺和设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项目风险提示

1、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生猪及鲜肉市场价格波动均具有周期性,生猪产业链上不同环节在市场周期不同时段盈利水平均不相同。公司将会积极通过产业链一体化模式来降低调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采用稳定原料供应基地,扩大订单,内部挖掘来降低原材料和经营成本,以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2、食品安全风险,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未来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漏或因突发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公司品牌和声誉将遭受重大损失,并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冲击,导致面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生命线”的经营理念,始终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引进先进屠宰生产线,实行机械化屠宰,为生产高品质的产品提供硬件设施;积极引进、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以现场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条例为手段,在屠宰及流通等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

3、管理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存在经营和管理经验不足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经营状况,加强风险控制的管理,及时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引进具备专业知识以及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端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26,890万元,净利润可达896.7万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7,637.1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6.94年,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3.94%,本项目投资经济效益较好,抗风险能力强,项目实施与生产有保障。

四、本次项目实施(暨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推进广信食品屠宰项目建设,扩大生猪屠宰经营规模,推动公司战略性发展。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广信食品的规模和经济实力,加快其业务发展,拓宽公司的业务区域范围,既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又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对新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原部分募投项目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新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对新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关政府项目备案批文。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变化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15:00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两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以上第1项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2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第1项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8年7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