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99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20号),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其他应收款项、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房产税、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债务完整性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根据目前公司现就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前十大单位的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余额、关联关系等情况说明如下:
■
2、委托加工物资:
根据公司目前自查情况,委托加工物资有可能存在损失,具体损失情况目前正在清查过程中;
3、在建工程:
根据公司目前自查情况,2017年度,公司6000吨低聚木糖项目、40万吨秸秆期末项目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
■
■
■
■
■
4、固定资产:2017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根据自查结果,房屋及建筑物通过“其他”方式增加的8.46亿元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与房屋及建筑物通过“其他”方式减少2.16亿元对应金额,为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项目内部的重新分类所形致;
(2)与生产设备通过“其他”方式减少3.7亿元对应金额,为生产设备与房屋建筑物的重分类所致;
(3)2.23亿未经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直接增加固定资产。
5、无形资产:
2017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根据自查结果,将无形资产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故列示在其他减少项目中,金额为8,079万元。
6、房产税:
2017年度房产税发生金额为当年度税局核定房产税计税依据后的应缴实缴金额;对于报告期内增加房屋及建筑物的合理性,公司目前仍在持续核对清查过程中。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中待抵扣进项税余额为6,025万元,主要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的发票在抵扣期限内延迟抵扣所形成。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
9、财务费用:
公司2017年度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
如前所述,因2017年公司借款增加较多,服务费支出主要核算的是借款行为产生的财务顾问费。
10、营业外支出:
经自查,2017年末资产总额调整增加424,992,966.41元,负债总额调整增加3,399,391,301.91元,净资产调整减少2,974,398,335.50元,未分配利润调整减少2,973,913,794.54元(其中: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2,727,061,133.88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292,414,357.37元,计入所得税费用-45,052,616.36元,计入少数股东权益-509,080.35元)。
11、已披露债务的完整性:
经核查,除目前已披露债务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予披露、未予确认的债务。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9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8年1月12日、2月9日、3月9日、4月9日、5月8日、6月9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