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4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6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7月6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颜彬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17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25,985,200股变更为325,945,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25,985,200元减少为325,945,200元。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销中心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为实施管理一体化,提高效率,同意调整公司营销中心组织架构:营销中心设置餐饮事业部、零售事业部、品牌部、综合服务部,统筹公司产品的销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5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7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王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颜彬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177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9.177元/股的回购价格对1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6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0,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177元/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草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0月10日公司公告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没有新增激励对象,因此无需补充公示。2017年10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98.52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000万股增加至32,598.52万股。
7、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颜彬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177元/股。
2、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授予颜彬限制性股票40,000股,授予价格为9.31元/股。
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43,356,031.60元,并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持有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未调整,仍为40,000股;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31元/股调整为9.177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40,000股)×回购价格(9.177元/股),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105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25,985,200股变更为325,945,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25,985,200元减少为325,945,200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9.177元/股的回购价格对1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7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阶段性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增加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包括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即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调整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35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600万元,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926.32万元。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779.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6日存储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8CDA10516的《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2.00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总计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34,647.86万元。
二、拟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募集资金存在阶段性闲置的情况。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调整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2、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18-078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4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4日
至2018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7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3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2、联系电话:028-38568229
3、传真电话:028-38226151
4、邮箱:irm@qianhefood.com
5、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预期一天,与会期间参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9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颜彬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17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25,985,200股变更为325,945,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25,985,200元减少为325,945,2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8年7月7日起-2018年8月20日止(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5、传真号码:028-38226151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