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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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于 2018 年7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光纤预制棒”(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光纤、光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究、制造,铜制材加工及铜产品销售,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工程技术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移动通信设备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优化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究、制造,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铜制材和铜加工(冷加工)及其铜产品的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及网络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新能源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6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6.46%股份的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提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光纤预制棒”(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修订《公司章程》原13条相应内容。具体详见永鼎股份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临2018-057)。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6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7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7日

至2018年7月18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7月17日15时00分至2018年7月18日15时00分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议案11为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提出并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临时提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须特别决议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章潇心、沈雪梅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8年7月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